出口退稅新政 :石獅外貿企業的轉向標
從7月1日起,我國新調整的出口退稅政策開始執行。業內人士表示,這或將成為石獅市外貿企業出口的“轉向標”。記者昨日從市國稅局了解到,出口退稅新政實施后,石獅市出口企業將獲得多項“松綁”措施,石獅110家外貿出口型企業從中獲益。其中,今年來新辦的出口型企業有8家,今年就可退稅300多萬元;而有5家小型企業今年可退稅60多萬元。
退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70天
“一旦遭遇外商延遲付款、貨物退運等原因,很有可能造成企業無法按照規定如期申報出口退稅。”石獅市一家服裝貿易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退稅申報期限由90天改為延長到次年4月中旬,最長調整天數為470天,其時限與所得稅匯繳的時間類似,新規更具人性化。”
據了解,調整后的出口退稅新規,包括擴大生產企業收購貨物出口退稅范圍、部分出口貨物由征稅調整為免稅、退稅申報期限由90天調整為最長470天(從出口之日算起)、增加出口貨物免稅管理的內容、取消小型企業和新發生出口業務企業12個月審核期規定等。市國稅局人員稱,石獅市每年都有出口企業由于各種原因,錯過了90天的申報時間,原規定企業須在貨物報關出口后90天內申報退稅,否則不予退稅,現修改為當年出口的貨物須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退稅,企業申報退稅的期限得到明顯放寬。
企業可按月辦理退稅
新政策還對小型企業和新辦企業當年退稅要求進行解禁。舊辦法規定,小型企業和新登記出口退稅認定的生產型出口企業,要等到第13個月才能辦理退稅。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的資金流轉,而此次政策調整后取消了這一條款,這意味著這些企業在發生業務后次月就可以拿到退稅款。解禁后企業可按月進行申報,按月退稅。
市區一家剛從事出口業務的企業負責人介紹,該企業目前有50多萬元的出口退稅款。新政策出臺后,他們在今年7月份就可以拿到這筆退稅,預計全年可盤活資金上百萬元。
據國稅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次補充修改的出口退稅新規,還擴大了生產企業收購貨物出口退稅的范圍。根據新政,對持續經營2年及2年以上、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以及上一年度銷售額5億元以上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其外購出口的貨物與本企業自產貨物同類型或具有相關性,可視同自產貨物辦理退稅。
另據了解,此次新政策的執行,全市有110家外貿出口型企業將從中受益。稅收新政不僅減輕了企業的資金壓力,還節省了財務費用,在如今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大環境下,這點尤為重要。
寬松政策增強企業信心
石獅以服裝、鞋類、體育用品及五金產品、水產品等出口為主,雖然服裝、鞋類等行業享受13%的高額出口退稅,但許多企業的日子并不好過——出口的疲軟和狹窄的利潤空間,使得這些企業只能依靠出口退稅生存,因此,此次更加寬松的出口退稅政策,將有利于改善該行業的出口環境。
石獅市一家知名鞋業公司老總蔡先生說:“出口退稅調整主要目的在于帶動出口,此次調整退稅范圍、申報周期均有所松動,這對于出口企業是一個利好消息,在很大程度上將會推動出口行業,也有助于緩解企業的壓力,為企業發展增強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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