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假冒奢侈品牌箱包嫌疑人被提起公訴受審
4月17日,四川省法院適用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機制審理的“第一案”,在成都市錦江區法院一審開庭。被告人李某因銷售假冒名牌箱包、手表,涉案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價格達到1100余萬元,被檢察機關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
知識產權案審理“三合一”機制,是當前司法審判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昨日開審的“第一案”,吸引了省、市多家報紙、電視、網絡媒體記者關注。錦江區法院更是首次通過官方微博對庭審內容進行全程直播。
和以往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由法院刑庭審理不同,根據知識產權案審理“三合一”要求,這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刑案,由錦江區法院知識產權庭審理,該庭法官陸巖林擔任審判長,合議庭成員包括一名刑庭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審員。
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外表斯文,25歲,是內江市東興區人。去年7月,李某在錦江區青年路逸景印象酒店6樓租賃鋪面,然后從荷花池、九龍廣場等地進回箱包、手表,再假冒名牌箱包和手表進行銷售。同年8月5日,公安機關在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專項行動中,在李某的店鋪內查獲假冒卡地亞、普拉達、巴寶莉、迪奧等名牌箱包36個,假冒浪琴、雷達、江詩丹頓、歐米茄等名表122只。經鑒定機構鑒定,這些箱包和手表均為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商品價格1100余萬元。公訴方錦江區檢察院認為,李某的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上午11點50分,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專家說法】
“三合一”機制
整合資源優勢提高審判效率
錦江區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徐捷介紹,知識產權案審理“三合一”,是指由知識產權庭統一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2010年3月,錦江區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取得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管轄權,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審判庭。但知識產權庭只負責審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由法院刑庭和行政庭負責審理。
近年來,隨著知識產權案件大幅增加,新型、復雜、疑難案件不斷涌現,對審判的專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4月1日起,省法院在四川省28家法院推行知識產權案審理“三合一”試點。錦江區法院制定了《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由民三庭(知識產權庭)統一審理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明確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機制下的審判組成和內部協調銜接問題。
徐捷認為,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機制,對統一知識產權案件裁判標準,有效杜絕審判實踐中曾經出現的同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件,刑事案件裁判售假人構成犯罪或行政案件裁判工商部門處罰合法,而民事案件裁判不構成侵權的矛盾現象,“三合一”機制整合了審判資源,極大提高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效率,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功效。目前四川省試點的知識產權案審理“三合一”機制,也將為未來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積累經驗,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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