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服:變化中的歷史沿革
無論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民族,都認為結婚是人生一件鄭重的大事。當然,這種理念在當代好像有所減弱。隨之而來的,是置辦婚服也比以前隨意了。
在過去,置辦婚服是頗具文化含義的,西方人依據傳承與特定意義,相當一部分人認為這對于一個新家、兩邊家庭及后代都有指向性吉祥含義,疏忽一點都唯恐帶來不愉快。
如今不同了,大多數年輕人覺得,婚禮是一次禮儀活動,是一次展示自己的機會,因而秀婚服的結果是藝術性加強了,個性突出了,不再拘泥于應該怎樣,而是最好與眾不同。從種種打破傳統的婚服來看,新人們已經盡量想出些別人想不到或不敢做的點子。比如在英國,曾有一對新人穿著酷似亞當夏娃的衣服,當然這些無花果樹葉裙的靈感來自于《舊約全書》或說《圣經》,婚禮也安排在山洞中,希望以此給眾來賓一個驚喜。還有西方新人安排在水中結婚,那新郎新娘也就只能穿潛水服了。婚服已經千奇百怪,最明顯的一個趨勢,是依然沿用過去的婚紗,但款式經過大膽改革。如婚紗裙體前身減短,僅像超短裙,而兩側及后身還維持原來長裙的長度。要知道,秀腿露在外面,這是違背西方女性裙裝的傳統的。
中國當下年輕新人更不會選用民族傳統婚服了。著裝已經全盤西化,因而西方的婚紗也就成了如今新娘的必選婚服。只不過,學的過程中難免跑偏,如集體婚禮上時常有新娘穿上紅緞子、藍綢子、淺綠雪紡的婚紗,如果按照西方禮儀,處女新婚要穿白色婚紗以示純潔,二婚、三婚時新娘可披米色、淡黃、淺粉的規矩,那么這些新娘在西方人看來,不知已經結過多少次婚了。{page_break}
先來看一下西方婚服的講究,美國學者伊麗莎白·波斯特在1922年著的《西方禮儀集萃》中,專門寫到結婚禮服。她在當年說“根據統計,每年美國有三百萬婦女結婚,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婦女選擇傳統結婚禮服。沒有任何一種服飾像長白禮服和長頭紗那樣令人感到愜意、浪漫、舒適。它能——也應該——適合于流行的婚禮和特殊的婚禮,并且應該盡可能適合于穿戴者。”
當年的新娘必須準備正式晝禮服、正式夜禮服和非正式晝禮服。其中需要白色長禮服、拖裙、長頭紗和手套,女隨從們也要置辦長禮服以及與此相配的鞋。新郎、男隨從和新娘父親,要穿前下擺向后斜切的燕尾服,條紋褲、珍珠灰背心、硬領的襯衫配灰黑條活結領帶。如果穿大領襯衫需要配寬領帶。另外,還要灰手套、黑絲襪和小山羊皮革鞋……這些只是最重要的,因為還有新郎的父親和母親,加上新娘的母親以及男賓、女賓等,可復雜了。如今年輕人別說如此穿著,恐怕一聽就暈了。
以上這只是近代西方最規范的婚禮服,實際上在各個時代、各個國家和地區,都有符合社會標準的婚服,其中不乏許多有特殊的講究。15世紀的佛蘭德斯(約位于現比利時)畫家楊·凡·艾克有一幅名作叫《阿諾芬尼的婚禮》,年輕貴族阿諾芬尼在1434年舉行婚禮時,新娘的婚服使人們看上去她宛如有孕待產。這是怎么回事?原來1348年8月的英國小鎮里,身體健壯的青年鐵匠馬丁·特德四天前從倫敦郊區的集市上賣鋤頭歸來,便高燒不起,全身出現點點黑斑,以至一命嗚乎。人們恐慌極了,把他的家人趕到森林,把他的家也焚燒一空,可是,“黑死病”還是蔓延開來,僅14世紀的一百年中,歐洲就被這一瘟疫奪去了2500多萬人的生命,使歐洲人口減了四分之一。幸存的人珍惜生命,因此認為新娘穿著孕婦樣的衣裝預示著家族興旺和農業豐收……
婚服本可以多樣的,婚服中蘊含著深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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