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不合規嬰幼兒服裝仍在售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于8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3歲以下的嬰幼兒服裝必須達到最高安全等級標準即A類標準,B類、C類等不合規的兒童服裝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并對甲醛、致癌芳香胺、氨基偶氮苯等有毒有害物質也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但記者29日走訪銀川街頭了解到,不合格嬰幼兒服裝仍在銷售。
當日,記者來到鼓樓步行街興隆商廈的童裝市場,一些嬰幼兒服裝不僅沒有標注“嬰幼兒用品”,而且還是國家明確禁止的B類、C類。售貨人員解釋這些是舊貨,目前新貨還沒有到。在銀川市新華百貨東方紅店四樓的童裝區,記者咨詢所售童裝是否都是純棉,銷售人員稱,所有貼身衣服都屬A類,但記者發現“水孩子”和“嗒嘀嗒”童裝標簽上只標有“符合GB18401”和“符合GB18401-2010”,并沒有標明A、B、C類。而在新華街及民族街一些童裝店,許多B類和C類的不合規嬰幼兒服裝仍然在銷售,這些服裝的標簽有的等級和標準用“一等品”和“合格”來代替,有的只有生產商吊牌。當問及新國標和有關有害物質規定時,多數銷售人員和家長表示并不了解。“給孩子買衣服都是憑手感和經驗,看看標注的成分,很少注意什么國標。”一位購買童裝的家長說。
對此,自治區工商局12315消費投訴舉報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違反新國標有關規定,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將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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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明確嬰幼兒紡織品這一定義中“嬰幼兒”的年齡從0-24個月擴大到了0-36個月,適用身高由80厘米調整為100厘米。這意味著,原本只需滿足B類或C類要求的2至3歲兒童用的紡織產品,今后必須滿足最高安全級別A類的要求,否則將被禁止生產和銷售;同時,新國標規定產品吊牌上必須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含年份),并按GB18401標準要求標明產品執行的安全技術類別。也就是說,供3歲以內嬰幼兒穿的童裝必須要在服裝吊牌上注明“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等字樣,使消費者能夠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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