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制”能否大行其道
過去,一提到買別人的品牌總有些猶抱琵琶半遮面,因為這畢竟不是自己原創的。但是用現在的眼光看,這一認識已大大落伍于變化。目前國內外不少買手制”,據悉,七匹狼等服裝公司今年還專門設置了“品牌買手”職位。
市紡織服裝同業公會一位副會長認為,買手型品牌模式的運作,省去了占用很大資源并存在較大風險的產品開發設計環節,企業可以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品牌推廣、渠道開拓以及終端銷售上,與傳統的銷售代理公司相比,又沒有喪失產品的主導權。這是產業分工更加精細化,以及產業進化的典型表現。新模式不僅可以通過縮短產品運作周期降低成本,還可以大大降低經營風險,完全做到根據市場需要組合產品,而不必受制于設計師的個人偏好。
當然,“買手制”這一國際化的東西,真正在中國采用其進展卻非常緩慢,出現在石獅品牌企業更是才露端倪。究竟效果如何?能否加速服裝品牌的流通?對于品牌建設是否能利大于弊?種種答案都應源于下一步的實際運作。我們期待,這一出現在石獅服裝業的新業態形式,能夠為石獅服裝業的整合與提升發揮積極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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