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60家企業落后產能生產線關停
截至7月底,河南上報國家的19個生產線全部關停。
根據要求,2010年河南省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任務是:淘汰落后產能電力259.85萬千瓦、煉鐵45萬噸、煉鋼30萬噸、電解鋁11.38萬噸、鐵合金8.88萬噸、有色金屬9萬噸、焦炭35萬噸、水泥862萬噸、玻璃204萬重量箱、造紙239.5萬噸、酒精47.4萬噸、味精16萬噸、檸檬酸0.5萬噸、制革100萬標張、印染5.06億米、化纖4.5萬噸、紡織4.05萬噸、耐火材料2.9萬噸、其他58.75萬噸。
為了支持紡織等十大產業振興,河南省財政廳近日研究制定了《關于落實十大產業振興規劃財稅政策的實施意見》,提出了七項新的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河南省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解決重組企業人員安置、資產劃轉、債務核定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措施。
二是支持重點企業轉型升級。統籌省工業結構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等專項資金,用于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
三是拓寬企業投融資渠道。對進入上市輔導期和進入境外上市程序的企業,兩年內由同級財政按企業每年新增企業所得稅本級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補助。
四是支持建立產業自主創新體系。對企業新建的、經過認定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省財政一次性給予100萬~200萬元的資金補助,支持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五是鼓勵承接產業轉移。2009~2012年,對轉移到各級產業聚集區的出口企業,財政按1美元付0.1元人民幣的標準給予國內運費補助,補助資金由省、市或縣(市)各負擔50%。
六是鼓勵產業集聚發展。2010~2012年,對集聚區內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超過基數上交省財政部分,全額返還縣(市)。在產業集聚區內新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市縣財政要按照不少于投產項目增值稅和所得稅市縣留成額度,用于支持納稅企業的技改、研發和營銷。
七是完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政府采購目錄內的產品和服務,在法律許可或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省十大產業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產品和服務屬于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項目的,納入協議供貨和服務定點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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