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老板生意虧損選擇了“一走了之”
都說商場如戰場,但做生意還是得誠信第一,不然往往會弄得適得其反。
近日消息,在株洲蘆淞區的服裝商業圈,有四名服裝老板因為生意虧本,選擇了“一走了之”,離開了株洲。不過事與愿違,四名生意人不僅沒能擺脫虧損局面,毀了多年信譽,還給自己帶來了官司。
案例:賒欠45萬卻一走了之
2013年1月底,因無法找到鄧某某、黎某某夫婦索要貨款,一名在布匹市場做生意的老板選擇了報案。經查,在2004年至2013年1月,鄧某某、黎某某在蘆淞區服裝市場多門面經營服裝批發生意。
據了解,鄧某某、黎某某在“失蹤”前曾采用賒賬的方式,在蘆淞區多個布匹市場,向洪某某、柯某某、李某、譚某等13名布匹老板,一共賒欠了價值45萬余元的布料。
在蘆淞市場群“失蹤”的不止是鄧某某、黎某某夫婦。做女裝生意的易某某、高某某夫婦也突然不辭而別。2011年至2012年1月,兩人采用賒賬的方式,從肖某某等19名布料老板處賒賬總價值33萬余元的貨物。隨后,不知去向,所經營的門面易主。
抓捕:被登記網上追逃后紛紛落網
案發后,黎某某、鄧某某于2014年7月21日被公安機關登記網上追逃。2014年7月24日,黎某某、鄧某某分別在廣東省深圳、中山被公安機關抓獲。
黎某某、鄧某某交代,因生意虧本,無力償還所有欠款,在2012年12月底,夫婦倆合謀離開株洲,兩人搬出租期未到期門面,將十萬多元現金帶走離開株洲,變更了電話號碼。
黎某某、鄧某某歸案后,向洪某某等13名布料老板退賠近34萬元,其余未退欠款,分別出具欠條,已獲得了13名布料老板的諒解。
2014年10月13日,易某某、高某某也被公安機關登記網上追逃。2014年10月27日,易某某、高某某被廣東省增城市公安局抓獲。歸案后,夫婦倆退賠了全部贓款,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易某某、高某某交代,秘密離開株洲也是因生意虧本,無力償還所有欠款所導致。
判決
“失蹤”構成合同詐騙罪
日前,蘆淞區人民法院對黎某某、鄧某某涉嫌合同詐騙案和易某某、高某某涉嫌合同詐騙案分別進行了審理。
法院審理后認為,鄧某某、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從事服裝加工、銷售經營過程中,收取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后,為逃避履行買賣合同中給付貨款義務而攜款逃匿,騙取他人財物價值45萬余元,其行為構成了合同詐騙罪。易某某、高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從事服裝加工、銷售經營過程中,收取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后,為逃避履行買賣合同中給付貨款義務而攜款逃匿,騙取他人財物33萬余元,其行為均構成合同詐騙罪。
蘆淞法院一審判決,鄧某某、黎某某均犯合同詐騙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易某某、高某某均犯合同詐騙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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