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談現行商標法規的框架結構
“一些品牌發展壯大后,希望能夠創建中華民族的世界名牌,在國際上享有相當的知名度,但我覺得現在商標法的一些規定,使得這一愿景存在困難。”履職12年的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3月2日做客新華網全國兩會特別訪談時如是表示。為此,他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對民族品牌進行甄選,對有可能成為世界品牌的商標進行防御性保護,防止該商標在其他門類下被搶注。
宗慶后提及的“規定”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第十三、十九及二十條,即“第十三條,申請商標注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業務分類表按類申請”“第十九條,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第二十條,商標注冊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表提出注冊申請”。
他表示,由于我國商標注冊的商品分類很細,有幾十個類別,一千多個小類,數萬種商品,企業不可能花費高額的費用將其馳名商標在每個類別中、對每種商品一一申請注冊(即便這樣做,還會面臨《商標法》所規定的注冊商標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風險)。這樣的分類制度,就造成了很多企業和個人在與馳名商標所在類別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上搶注與馳名商標完全相同的商標。“比如我們的食品飲料行業,我們做的品牌是娃哈哈,但其他行業也可以做娃哈哈品牌,如果各行各業都做了娃哈哈品牌,那最后娃哈哈到底是什么就沒人知道了。”
據了解,娃哈哈旗下的商標“營養快線”就曾遭到他人在其他商標品類中搶注。娃哈哈旗下的“營養快線”在國家商標局注冊分類中屬第32類,品類名稱為不含酒精的飲料;而被搶注的商標所屬品類為第29類,品類名稱為豆奶(牛奶替代品)。如不深入了解,消費者很難獲取上述細節,加之仿冒產品從外形上又與娃哈哈生產的“營養快線”相似,這些對于馳名品牌的發展極為不利。
宗慶后強調,打造中華民族的世界品牌,僅靠企業自身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持。“目前盡管《商標法》已經有馳名商標的相關規定,但在保護力度和措施上仍需要進一步加強。因此,我建議國家選擇一些具有很高知名度并且有希望發展成為世界名牌的商標予以全類別的保護,不準其他企業和個人在任何類別上注冊與馳名商標相類似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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