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冊稅務師可服務深圳前海
備受矚目的首個“香港注冊稅務師服務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執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頒發儀式”在香港隆重舉行,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張志勇、國際稅務司副巡視員俞書春、深圳國稅局局長范立新、總經濟師何進、深圳地稅局副局長林偉明、香港稅務學會會長邱賢君等相關領導和香港注冊稅務師代表等嘉賓近40人,出席了頒發儀式。
證書由深圳國稅局、深圳地稅局聯合頒發,王思敏等18名香港注冊稅務師現場接受了證書和熱烈祝賀。據介紹,王思敏等人參加了前期的執業培訓,并從88名考生中脫穎而出。
通過執業資格考核測試,成為首批可申請在深圳前海執業備案,具備深圳前海執業資格的香港注冊稅務師,邁出了深港跨境執業的第一步,標志著香港注冊稅務師執業深圳前海的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據悉,2014年,深圳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將會繼續舉辦香港注冊稅務師服務深圳前海的執業培訓及考核。香港注冊稅務師服務深圳前海的相關執業備案事項也已提上日程,相關配套管理措施也在制定和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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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變職能、改進作風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決定2014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稅收職責清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納稅人需要到國稅機關辦理的各類涉稅事項由各級納稅服務部門統一受理。各地原屬地管理分局不再直接從事納稅服務工作,不再受理納稅人各類涉稅申請。
二、國稅機關秉承“無需求不打擾”的理念,積極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良好的征納合作遵從關系。國稅機關將對納稅人的涉稅風險以短信、網絡、郵寄等方式進行提示提醒。
三、為減少納稅人辦稅成本,提高辦稅效率,國稅機關大力推進網絡、自助、郵寄、電話、短信等各類非接觸式服務。
四、納稅人應如實向國稅機關報送涉稅資料,依法對自己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使用、會計核算、稅收優惠適用等各類涉稅行為承擔責任。
五、除以下納稅服務事項外,國稅機關一般不再進行實地調查。
(1)新辦批發或零售業納稅人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且同時申請增值稅稅控最大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及以上限額的。
(2)批發或零售業納稅人申請增值稅稅控最大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及以上限額的行政許可。
六、國稅機關以風險管理為導向,重點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建立納稅人不良記錄檔案,并以國稅專遞的方式告知納稅人。
七、國稅機關的稅收檢查實行事前告知制度,對同一納稅人的稅收檢查原則上一個年度內不超過一次。稅收執法人員不主動出示稅收檢查通知書和稅務檢查證的,納稅人有權拒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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