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瀾之家新鞋皮層斷折因超出保質期不退還
9月17日訊,去年6月份,市民蘇先生在海瀾之家購買一雙男士休閑鞋,今年9月,他第一次穿上,結果還不到一晚上,便發現鞋面皮層斷折。海瀾之家承認鞋子質量確實存在問題,卻以超過3個月的三包期限為由,不予退還。律師建議,對于此類商品,消費者購買后應及時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積極行使消費者權利,保障合法權益。
【市民反映】新鞋剛穿皮層斷折
9月14日上午,記者見到蘇先生和他的“問題鞋子”。記者看到,兩只鞋子前側的皮層皆已起皺,輕輕一折便出現裂紋,接線處已經明顯有破損。蘇先生說,他去年6月22日在洪樓店海瀾之家專柜買了這雙男士休閑鞋,今年9月12日晚上第一次穿,鞋面皮層竟然起皺斷折。蘇先生表示,之前經常在海瀾之家購買衣服,但第一次在海瀾之家購買鞋子就碰到這樣的問題,他感到不可理解。蘇先生認為,海瀾之家的鞋子質量存在問題,第一次穿鞋面皮層就折斷了,而且再也沒法穿了。
【商家】三包期限已過不予退還
9月14日上午,記者與蘇先生來到洪樓店海瀾之家專柜。海瀾之家的一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顧客遇到類似問題要求退換,但當時鞋子還在三包期限內。蘇先生的鞋子已經購買一年多了,超過3個月的三包期限,沒有辦法退換。而蘇先生卻認為,鞋子本身即有質量問題,因為購買后一直存放未穿,所以沒有及時發現。據該店工作人員介紹,蘇先生購買的是去年特價鞋,生產日期應該是在兩三年前,穿著類物品都沒有保質期一說。
隨后,記者和蘇先生跟隨該柜員來到洪樓店客服處。客服工作人員查看鞋子后,確認鞋面皮層斷折非外力所為,而是鞋子本身的質量問題。盡管如此,客服人員仍然表示無法退換。該工作人員說,由于鞋子購買時間過長,無法鑒定問題到底出在哪里。最后,蘇先生與對方達成協議,同意以其他方式補償其購鞋損失。
【律師說法】穿著類商品應及時使用
山東瑞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超說,《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即“新三包規定”第八條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山東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試行)》第九條做出了同樣的規定。張超建議對于此類商品,消費者購買后應及時使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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