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假冒運動鞋 摩的司機獲刑7年
11月26日訊,晉江的潘某將租來的房子轉租他人從事生產冒牌運動鞋,還幫忙運輸銷售。昨天,潘某被晉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25萬。
據晉江市工商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去年8月初,工商執法部門在晉江市陳埭鎮花廳口村五一路附近一倉庫,查獲一批標有兩家知名品牌的運動鞋,運動鞋的包裝規格統一,但在倉庫現場,并無發現有相關人員。
經過執法人員現場清點,兩款品牌運動鞋4900雙,標注的零售價有200多元和300多元,涉及非法經營額達130多萬元。相關的涉案物都由注冊商標所有人出具鑒定書,認定現場查扣的運動鞋系假冒侵權產品。
工商執法人員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進行偵查。
晉江警方在無人居住的老房子內發現一張潘某的身份證并在今年3月將潘某抓獲。“潘某自稱是一名‘摩的司機’,在2008年7月間,以個人名義在陳埭租了老房屋后轉租給江西籍男子王某作為倉庫使用。”
25日,晉江市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認為潘某明知是偽劣商品,而予以儲存、運輸、銷售,這一行為已經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并依法判處潘某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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