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增了500元以上非皮質鞋三包期為3個月
3月21日訊,從西安市質監局獲悉,西安市新修訂了鞋類、服裝類、箱包皮具類三包規定,其中主要變化是鞋類三包,新增了500元以上非皮質鞋三包期為3個月。本月起開始施行。
非皮質鞋和皮質鞋三包期一樣
記者西安市質監局獲悉,這類規定一般4年會重新發布一次。此次修訂中,最主要的變化是鞋類三包規定中增加了500元以上非皮質鞋類的三包期,和皮質鞋一樣都是3個月。
三包期規定中,皮質鞋、實際購價在500元以上的非皮質鞋,三包期是3個月;配皮鞋、童皮質鞋2個月;非皮質鞋1個月。
消費者遇到以下情況可以要求退貨:從購買之日起,一周內出現幫面裂漿、掉漆、幫底開膠、鞋內不平服影響穿用的;15天內覆膜皮鞋覆膜層裂開;1個月內出現鞋底、幫面斷裂、勾心太軟或斷裂、突出釘尖(頭)的。以下情況可以更換:從購買之日起,3個月內出現鞋底、幫面、幫腳斷裂、嚴重泛硝、前幫嚴重松面、主跟或包頭嚴重變形的。
裘皮服裝三包期為6個月
皮具三包規定,從購買之日起計算三包期,旅行箱、包的皮質類三包期為3個月,配皮類2個月,非皮質類1個月,皮腰帶、皮夾、皮手套1個月。
商品7日內主面裂漿、掉漆、披裂的,15日內覆膜皮覆膜層開裂的,1個月內主面斷裂的,要給予退貨。超過1個月且在三包期內主面斷裂的給予更換。
服裝三包中,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6個月;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3個月;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制品三包期為1個月;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無有效購物憑證
無法“三包”
根據新修訂的三包規定,鞋類、服裝類、箱包皮具類商品,在以下情況中無法三包。一是超過三包期限,二是出售時標明“處理品”、“等外品”的,三是已經自行修理或拆動的,四是無法提供有效購物憑證的產品。因商品三包問題發生糾紛時,可向消費者協會、質量檢驗協會、用戶委員會等有關組織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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