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涉毒”?誰是背后主謀
一周來,“服裝涉毒”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相關企業在電視、平面媒體的負面報道下備感壓力。好在相關方都在第一時間作出了積極的回應。
針對色牢度問題,真維斯解釋稱:色牢度是紡織品在使用或加工過程中,經受外部因素(水洗、摩擦、水浸、汗漬、日曬等)作用下的堅牢程度,是服裝內在質量的一項指標。色牢度的檢測包含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及耐洗色牢度6個方面。此次真維斯被抽檢不合格的褲裝產品,屬于耐汗漬色牢度及耐摩擦色牢度不達標,即在特定環境下有掉色、變色情況,而絕非含有任何有毒物質。
自接到相關質檢部門的通知后,公司在全國的2400余家店鋪果斷采取行動,第一時間將產品下架,并同時向消費者承諾:對于已經購買的此款服裝的顧客,可以憑借購物單據到當地專賣店進行退換。
真維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針對此次色牢度檢測事件,將加強和完善產品生產和監控流程,確保所出售產品的色牢度達標。至于對媒體誤傳的“服裝有毒”,真維斯產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檢測,均在有關標準范圍之內,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對人身無任何有害影響,消費者無需恐慌。
7月29日,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正式就產品問題作出如下說明:
根據北京工商局檢測報告顯示,被抽檢的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各項指標除氨綸成分略有超標外,其余各項指標均合格,證實不含任何有毒物質;
關于氨綸成分出現不符合的情況,是一個新舊標準區別的問題。北京工商局抽檢的產品由七匹狼品牌授權商泉州市七匹狼體育用品公司生產,貨號為: 189010169,是2007年7月份生產的,當時公司按照FZ/T 73008-2002產品標準及FZ/T 01053-1998《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組織生產的;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織品分技術委員會在2007年底修改了《纖維含量》執行標準,新的《纖維含量》執行標準為FZ/T01053-2007; 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織品分技術委員會2009年修改了產品執行標準,新的執行標準為GB/T22849-2009。
由于GB 5296.4強制性國標至今并未修訂,仍然沿用了FZ/T 01053-1998標準,即使按照現在標準要求,也應是合格產品,因此公司未對先前生產的產品標識加以變動。氨綸纖維材料是比較好的纖維材料,按照FZ/T 01053-1998標準要求,不考核氨綸纖維含量上限標準的(≥3.7%),公司產品是符合標準的。經咨詢相關標準化機構:FZ/T 01053-1998標準并未作廢,仍可使用,僅只是鼓勵企業探討使用最新標準的可能性。根據公司產品的具體情況,該產品并未執行FZ/T01053-2007新標準。
綜上所述,被檢測的產品是公司2007年7月生產的,是嚴格按照相關執行標準執行的,是符合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權威機構證明見附件)。氨綸纖維材料是比較好的纖維材料,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對人身無任何有害影響。截至2010年5月,此款產品已經全面停止在市場上的銷售,現在市場上不存在此款產品。
危機事件,是每家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都有可能遇到的。因為,企業是經濟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經營層面每天都在與政府監管、終端消費、媒體監督交流和互動。危機公關也是考核企業應急能力的關鍵所在。“沒事別惹事、有事不怕事!”這句老話在企業應對危機事件的時候最為適用。積極地回應和適度的說明是危機公關的兩件法寶,回應不積極容易給外界的指責留下更多的空間,而深度的說明則更容易引起人們的歧意。在深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法則的中國社會,走中間道路應該是比較好的選擇。其實,企業最重要的改進還在產品方面,因為那才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與外部的政府監管、終端銷售、媒體監督的接觸過程中,要充分使企業信息保持及時、透明和準確,這樣更容易達成信息的有效和對稱。好在時間可以消磨一切,正確地開展危機公關,壞事情是能夠變成好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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