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機知識產權:以保護促創新 以創新求發展
2010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暨ITMA亞洲展覽會展會期間,主辦單位專門設立的知識產權辦公室,現場監督并處理有關知識產權糾紛,5天時間共受理29起企業間關于知識產權的侵權投訴,有20件違規展品被中止展出。
被業界公認為亞洲地區規模最大、知識產權、反對侵權盜版”理念和舉措。
行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逐漸完善
知識產權保護一直是中國紡織產業發展戰略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從1997年開始,作為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主辦方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紡織行業分會(紡織貿促會),在當年舉辦的面料展和家紡展的招展書和參展合同中列入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條款。條款不僅提醒展商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杜絕侵權行為,同時,也以正式合同文本的形式,與參展商約定了遵守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和處理程序,明確了展商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雖然做到了未雨綢繆,但在2002年10月,第八屆中國國際紡織機械展覽會期間,還是發生了國外紡機產品制造商投訴中國同類企業侵犯其專利權的事件,致使中國被投訴的參展企業停止了展出。事件在業內引起了較大反響。為此,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積極采取措施,于2003年11月,在北京組織了“紡織機械行業專利知識培訓班”,通報了目前我國和紡織機械器材行業在知識產權方面面臨的嚴峻形勢,有針對性的講授了專利法知識、專利檢索知識、專利訴訟知識、專利戰略建設的知識等,為企業提供了可操作的方案,并在2004年以后主辦的國際展會上,邀請當地知識產權執法部門入駐展會,與參展企業共同簽訂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處理在展覽會期間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2005年,紡織貿促會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了《展覽會知識產權規則》、《展覽會知識產權投訴程序》等系列文件,使展覽會期間開展的知識產權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2006年3月,由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四部委聯合制定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出臺,成為規范展會知識產權問題的重要法律依據。
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劉家強對此表示,“以上政策的出臺,表明中國政府對展會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非常重視。以行業協會為主辦方的國際性展會,理應積極配合政府,推進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促進產品創新
行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本身就像是一個游戲規則,遵循并合理的利用這些規則,將對我們的產品創新起到了很大的支撐作用。目前,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已與意大利、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簽署了《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諒解備忘錄》,就紡織行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創造和利用進行深入而廣泛的交流。
“中國與發達國家間可以積極地探索知識產權貿易商機,擴大在市場的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等的轉讓和許可。”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會長杜鈺洲在2009年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和意大利紡織服裝聯合會共同舉辦的中意知識產權論壇表示。“行業重大的技術進步與革新越來越需要專有技術跨國整合。特別是產業鏈前端和終端的企業,可通過加強國內外產業專利交叉授權,共同開發具有系統意義的新型專利技術,探索新的知識產權合作方式,擴大知識產權貿易,共同提升競爭力。”
日本纖維機械協會秘書長石橋先生對ITMA ASIA + CITME2010贊譽不絕:“日本參展企業對本屆展覽會的組織工作非常滿意。不僅大的參展企業簽了定單,所有參展的中小企業也都收獲頗豐。與以往不同的是,與參展企業做成生意的除了中國大陸買家外,還有很多來自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東南亞國家的買家。”
對展商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讓世界上先進的紡機制造企業不再對參加展會存在顧慮。“企業在研究相關知識產權的同時,就會有意識地充分了解世界各國不同的技術流派,從而對自身產品的創新也起到了啟發和引導的作用。”劉家強說。
以創新謀更大發展
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知識產權不僅是技術和經濟問題,已上升到國家外交和政治層面。發達國家為在世界范圍獲取更大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利用知識壁壘,強化他們的經濟地位,如何應對發達國家特別是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挑戰,發展國家經濟,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
2008年4月9日,國務院審議通過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從戰略高度形成有效運行機制,營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環境,構建知識產權服務平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將成為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制勝籌碼。中國紡織機械企業要積極應對挑戰,必須在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方面加強研發創新,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
近年來,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積極應對新的形勢需要,一直為企業做好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服務工作。“比如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組織專題培訓班,培養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骨干,為企業在申請專利、避開專利權、打擊專利侵權和知識產權糾紛時提供咨詢意見,參與企業的決策,分析研究紡織機械產品的技術發展趨勢,為紡織機械行業技術創新服務等等。”劉家強說。
同時,紡織貿促會也在積極采取措施,除了加強了展覽會知識產權保護的登記、備案工作。知識產權辦公室會在每次展會現場記錄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企業,記錄糾紛情況和解決結果,形成知識產權工作報告,為下一次展覽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創造條件。此外,紡織貿促會在2003年11月開通了中國紡織法律服務網,定期為會員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立法、案例方面的最新資料,為企業解答知識產權問題。2006年,《紡織工業“十一五”發展綱要》中明確要求“建立并完善知識產權和創新培育自主品牌保護機制,加強紡織品服裝自主品牌建設的力度,強化企業品牌意識”。2009年,《紡織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又要求中國紡織產業實施自主品牌建設工程,實現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型材料技術、新型紡織機械技術和其他新型工藝技術的重大突破。
由此可見,推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的研發和創新,使商標、專利、工業設計、信息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等知識產權資源與工業制造優勢及傳統產業優勢相結合,推動創新、創意成果的轉化和交流,加強中外企業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不僅是紡織行業調整升級的必由之路,也是促進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形成和發展我國的核心競爭力,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戰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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