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揭露商家節日期間折扣下暗藏的四大陷阱
元旦一放假,吃喝玩樂各種跨年消費不亦樂乎,但同時也要小心商家打折這個“美麗的陷阱”晃了眼。2011年12月31日,工商部門發布了消費警示,揭露商家在節日期間折扣下暗藏的四大陷阱。
市民趙女士投訴稱,她在一家大型超市購買了一款數碼相機,標價牌上標示“原價1499元,現價899元”,相當于打六折。但次日她發現同事有一款與其型號相同的數碼相機,幾個月前同樣在該超市購買,價格竟然為819元。“打折”越打價越高,這讓趙女士很郁悶。
工商部門稱 ,“虛假打折”是一些商家慣用的促銷手段,消費者買東西一定要“貨比三家”,當發現“虛假打折”行為時要注意搜集并保留相關證據。
市民李女士在某鞋店購買了一雙價值300多元的女鞋,穿了不到一星期,鞋就開了膠。在要求店方退貨時,李女士被告知所買的皮鞋屬于“特價處理品”,按規定不予“三包”。工商部門接到李女士投訴后認為“特價品”并不等同于“處理品”,因此商家應履行“三包”責任。最終店方同意為李女士換貨。
市民王先生來到某電腦城組裝配置了一臺電腦,可當付款后領取贈品時卻被告知,部分品牌的組件不參與此次活動,因此王先生所組裝的電腦剩余價值不足活動要求,不能領取贈品。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對于商家的促銷活動一定要認真留心,消費前向商家了解活動的相關規定,避免被“隱性門檻”絆住。
市民孫女士在一家商場外擺的“中外名牌運動服特價展銷會”看到,有許多國內外知名品牌的運動服裝,只要“成本價”,孫女士一下買了5件?;丶液螅畠簠s發現衣服都是仿冒產品,質量很差。孫女士回去退貨時,“展銷會”早已無影無蹤。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特賣會、展銷會購物 ,要看清商品的廠址廠名 、生產日期等信息是否齊全;購買食品的,還要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購買名牌商品的,必要時要求經營者出示相關品牌授權書以驗明“正身”,確保自己買到貨真價實的“特賣品”。
最后,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節前消費要理性,遇到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撥打12315投訴電話進行申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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