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類商品打折“火”起來 消費者購買應謹慎
市民李先生在專柜購買了一雙單鞋,促銷員稱他選購的單鞋原價980元,促銷期間4折后399元出售。但回家后李先生發現,鞋盒標簽上標有統一零售價就是399元而并非980元,“打折前后價格怎么一樣?”柜員卻對此解釋“統一零售價399元的標簽全部貼錯了,應該為980元”。
對于為什么開據原價為980元的收據,店商解釋如此開據收據是商場特惠商品的固定開據方式,主要涉及到共用同一商品內部價格條形碼的問題,原先有一種商品的價格是399元,但是商品已經售完,現在這批鞋就恰好借用了原先商品的條形碼。另外,廠方代表答復說,目前鞋柜已經收到廠方的通知,要求更換掉同批次單鞋所有標有“統一零售價399元”的價格標簽,原因是已經有消費者對此產生了誤解,更換的空白特惠價標簽只是暫時為了避免消費者再次產生誤會而使用的臨時標簽,正式的特惠價格標簽需要等待廠家標注。
打折“火”起來
每逢節假日來臨,不僅僅是鞋類店鋪商場打出各種各樣的折扣,各類商品都想再“旺”一把,“跳樓價”、“驚爆價”、“最低價”、“大甩賣”甚至“免費送”各商家“上演”著各種促銷招數。面對大幅的優惠和折扣,廣大消費者不禁心動起來,還真是有點應接不暇。市場上雖然不乏一些“貨真價實”的促銷,但仍有不少商家趁著假日經濟,打著“變相折扣”的幌子,用表面優惠花頭吸引顧客,促銷涉及的產品卻有可能是尾貨次品或滯銷品,其品質實在不敢恭維。
打折,是一種商家常用的企業促銷手段之一,它通過在短時期內降低產品價格,吸引更多的消費者產生購買行為,從而實現銷量在短期內的增加,打折作為企業活動的一部分,其目的必須服務于商家的總目標,以提高商家總利潤為根本宗旨。但一些商家為了追求過高的利潤,漸漸的便出現了虛假打折、頻繁打折、盲目打折以及競相打折等現象。
世界著名營銷界大師菲利普·科特勒曾說過:“從歷史上看,大多數消費者選購商品時都是將價格作為主要決定因素。”就這一點來說,折價是對消費者最原始、最有效的促銷武器,其效果往往立竿見影,因為消費者永遠鐘情于物美價廉的商品。
打折熱過后
假期過后,董女士在網上轉讓自己剛買的粗跟鞋。據她介紹,這雙鞋是十一期間剛買的,當時因為折扣大,即使穿的時候覺得有點緊,還是買了。沒想到回家再試穿才發現,鞋確實買小了。這樣算來,原本花300元錢買的折扣商品,以為占了便宜,現在只能以260元的價格轉讓,自己還是賠了。
和董女士一樣的,還有網友小飛,據該網友介紹,趁著國慶打折入手了一雙馬丁靴,當時商場搞活動打7折,折后價是769元。買回來才發現不適合自己,現在600元轉讓。“里外里賠了169元。”該網友無奈地表示。對于像董女士這種沖動消費的案例,心理專家認為,多數的消費行為,尤其是超過原計劃與預算的消費行為,都是在假期打折中出現的。這主要是因為節假日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和放松的心情,提升了消費的愉悅感,讓消費者購物欲望大開。還有就是商家提供給顧客的“買就送”、“折上折”等各類促銷措施,點燃了消費者喜歡占便宜的消費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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