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新標準 我國皮革業面臨新一輪洗牌
新標準提高了行業準入門檻,實施新標準將加快落后產能淘汰步伐,促使一批生產裝備落后、工藝技術水平不高、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業退出市場。據估計,10%左右的龍頭企業(產量在20萬張標張牛皮以上)需要進一步加強環境管理、對部分環節進行升級改造;45%左右的中等企業(產量在5萬張標張牛皮以上)需要升級改造,部分升級改造存在困難的企業將面臨淘汰壓力;45%左右的小型企業(產量在5萬張標張牛皮以下)則將面臨淘汰。
本報訊記者劉旭報道記者了解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6-2013)將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的出臺勢必對我國皮革行業環保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通過嚴格治理標準,“倒逼”行業加速轉型升級。
據了解,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制革及毛皮加工企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環保部首次發布《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對重點區域規定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制革及毛皮加工企業排放大氣污染物(含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我國制革生產規模居全球之首,行業排污量較大、污水成分復雜、企業污染治理水平參差不齊、行業清潔生產推廣力度較小等問題突出。目前我國制革行業每年產生廢水1.6億噸,其中COD約40.4萬噸、氨氮1.6萬噸、總鉻1280噸,現行綜合排放標準限值寬松、準入門檻低、針對性不強。《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6-2013)明確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業廢水排放應重點控制的總氮、氯離子等特征污染物項目指標,并根據行業水污染物治理技術發展情況收緊了排放限值和基準排水量指標。
新標準全面實施后,預計我國皮革行業每年COD、氨氮排放量可分別降至11800噸、2380噸,削減率分別達到57.2%、67.4%,同時優化產業結構,促使一批生產裝備落后、工藝技術水平不高、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業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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