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Wills狀告House of Fraser侵權
在時尚圈,用動物作為品牌商標早已成一種潮流,駝鹿、狐貍、禽鳥等圖案屢見不鮮。因用類似的動物做品牌商標,引起商業糾紛的事件層出不窮。近日深受名人和青年學生喜愛的英時尚品牌Jack Wills就因各自商標中相似的鳥類圖標,將英國著名精品連鎖百貨公司House of Fraser 告上了法庭。
Jack Will稱高街連鎖百貨公司House of Fraser旗下的一服裝品牌的鴿子圖案商標與Jack wills標志性的成名商標野雞商標相似,同為鳥類圖案,Jack Wills的商標中野雞頭戴帽子,手持拐杖 而House of Fraser 的商標中的鴿子,雖沒有帶手杖,卻同樣帶了帽子。
Jack wills發言人Roger Wyland QC 稱House of Fraser的圖案商標是對Jack Wills的假冒和侵權,這種相似的商標會使消費者產生混亂,以為這兩個品牌在經濟上是有聯系的。他也表示Jack Wills不是用傳統的廣告宣傳而是依靠口口相傳的好口碑在時髦的青少年中建立起了名氣。
并且以MaryPorta 舉例,也表示了該品牌在名人中影響力。這種商標侵權會對Jack Wills的經濟和名譽產生不好的影響。為維護自身權益,該品牌把兩件印有相似圖標的襯衫和針織衫交給法官判奪,尋求法律保護。
而House of Fraser則反駁稱其沒有盜用Jack Wills的商標,因為在時尚圈用鳥類做商標品牌的現象比比皆是,他們也只是其中之一。并且消費者也足夠明智,能夠判斷這些商標是否在經濟上有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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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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