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首次對緬甸進行貿易政策檢討
WTO首次對緬甸進行貿易政策檢討,表示該國擁有年輕的勞動力、豐富的天然資源及快速成長之動態經濟區,具有很大的成長潛力。WTO表示,緬甸政府正規劃改革其經濟及貿易政策,包括制定新的競爭法及全面性智慧財產權法,以更進一步與國際貿易體系整合。然而欠缺人才及基礎建設之瓶頸明顯阻礙緬甸之經濟走向現代化。
緬甸為1947年成立GATT之創始會員,前稱為「Burma」。自1962年軍政府接掌政權採閉鎖的經濟長達50年,造成經濟落后而成為低度開發國家。
1990年緬甸軍政府拒絕依據大選結果將權力交給贏得選舉之反對黨國家民主聯盟,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對其採行經濟制裁。2012年美國減緩對緬甸之制裁,以回應其政府之政治與經濟改革,并于次年解除限制之。2013年5月21日美國與緬甸簽署貿易與投資架構協定(TIFA),設立委員會討論兩國貿易及投資議題。
WTO表示緬甸正處于經濟轉型的情況,其政府採行開放經濟的措施及修改相關的貿易法規,出口產品獲利可享租稅減免,此外,實施增加雇用國內員工的規定,同時對166項產品廢除進口簽證及對152項產品取消出口簽證,以促進貿易便捷化。現存之出口關稅集中在少數幾項天然資源,如寶石、木材、石油及瓦斯等。緬甸政府表示基于保護現存之柚木林,自本年4月1日起對柚木採行出口禁令。
政府透過國營企業(簡稱SOEs) 涉入經濟的程度不明確,據信軍政府掌握經濟。WTO指出政府估計2011年至2012年民間部門占GDP之比例達91%,其中以SOEs運作者達41%。
緬甸之國營貿易運作仍然不透明,其迄今無法提交有關國營貿易之通知。SOEs在塬油及精煉石化產品之進口顯然呈現壟斷,在其他如木材及海鹽化學品產業中亦有相當活躍的介入。
關于對外貿易,緬甸之政策強烈受到東南亞國協(ASEAN)及ASEAN與澳洲、紐西蘭、中國大陸、印度、日本及南韓間簽定之優惠貿易協定之影響。
2011年至2012年緬甸與ASEAN成員之貿易總進口值為90億美元,占總進口之40%;出口值91億美元,占總出口之50%。中國大陸為其主要之非ASEAN貿易伙伴。美國2012年出口至緬甸之貿易額為9,300萬美元,而同年緬甸出口至美國之貿易額為400萬美元。
2005年至2012年間約330億美元之外國投資涌入該國,多數投資于石油、瓦斯、電力及礦業部門。中國大陸之投資約占42%,其次為泰國占25%,香港占18%及韓國占8%。
緬甸商務部副部長Pwint San向WTO會員承諾,將繼續朝市場導向及開放經濟,逐步與全球經濟整合。該國最重要的經濟改革為2012年4月將政府高估之官方匯率由「管理浮動」匯率取代,及于同年11月制訂更自由的外國投資法。
目前正在進行與貿易有關之變革包括:設立海關通關之單一窗口、草擬國家標準法、國內稅賦規定之改革使其對貿易更中立、配合租稅獎勵設立特別經濟區。
Pwint San表示,2011年后期,國營貿易獨占已經大部分廢除,多數國營企業已民營化,其營業多數侷限于建筑、能源、森林及電信等方面。
緬甸政府逐步開放某些服務業供外人投資,包括能源、金融及電信。San副部長表示,截至2013年6月已發給外國公司2張 國家通訊服務之證照。
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San副部長表示,關于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工業設計之智慧財產權法律將完成制訂,并與WTO之智慧財產權規定一致。緬甸政府刻正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就相關執行法規共同合作,本(2014)年底前可予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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