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牽頭制定《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
獲悉,由江蘇省牽頭制定的《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近期已發布,將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個民用防護口罩國家標準。
牽頭制定國標的是省特種安全防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新國標不再簡單將過濾效率作為口罩的主要評價指標,而采用‘防護效果’這一全新的綜合評價體系。”省特防中心主任陸冰介紹,主要是兩大關鍵指標,一是對細顆粒物(PM2.5)的防護效果,二是佩戴的安全性能。
新國標根據空氣質量類別劃分了口罩防護效果的四個等級,適用于重度、中度污染等不同情況,方便消費者選擇。其中,D級適用于中度(PM2.5濃度1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污染,C級適用于重度(PM2.5濃度2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污染,B級適用于嚴重及以下的污染(PM2.5濃度350微克/立方米),A級在PM2.5濃度達500微克/立方米時使用。無論選用哪個等級的防護口罩,過濾后的空氣必須達到優良標準,即PM2.5濃度75微克/立方米。
此外,安全性指標主要針對甲醛、PH值、微生物等,保障接觸皮膚部分的紡織品安全。“過去在工業口罩中不存在這些指標,國標出臺后將規范市場秩序,給企業產品研發和質量管控以正確引導。”陸冰介紹,考慮到佩戴者行走時的安全性,標準規定口罩下方視野應不低于60度,避免因口罩拱形設計過高影響佩戴者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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