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不合格口罩等醫療物資 又三家企業被查
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范醫療物資出口經營秩序,海關總署繼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行為,繼16日通報三起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案例后,海關總署19日再度曝光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8日,黃埔海關查獲廣州某企業申報出口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70.6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83.8萬個。經查驗,實際貨物為多種品牌、多個廠家生產的防護口罩(非醫用),其中有10萬個口罩無生產標識,部分口罩包裝袋與外包裝盒印制的生產標識、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均不相符,另夾藏有無生產標識的額溫槍和體溫計共975支。同時,還存在冒用其他公司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申報的情形。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7日,黃埔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二:4月7日,天津海關查驗發現青島某商貿公司申報出口的27噸黑鐵絲中夾藏有未申報的3M牌N95口罩2.16萬個,經專業機構鑒定,上述口罩為不合格產品,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6日,天津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口罩購買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三:4月16日,北京某公司向廣州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64.9萬個,經查驗,該批口罩實際為醫用口罩,報關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當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檢驗。4月18日,廣州海關緝私局對此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海關提醒,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安全直接關系人的生命健康,海關將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交通工具所有人和運營人等參與出口醫療物資的市場主體,在出口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對如實申報的守法企業,海關將一如既往提供通關便利;對于通過偽瞞報、夾藏、夾帶等方式逃避法定檢驗,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醫療物資冒充合格的違法、失信企業,海關不僅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海關還將采取懲戒措施,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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