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服裝的品牌設計,大多數人似乎更關注服裝款式、工藝結構、面料輔件的設計。如果將服裝品牌設計僅僅看作是服裝本身的設計是狹窄的。
因為,在現代文化條件下,服裝品牌設計同樣需要拋棄小腳女人的禁錮思維,憑借開闊的視野和敏捷的思維,用大設計的視角把握服裝設計的全過程。
首先,服裝品牌設計理念應該從面料選擇與款式設計、組織生產及勞動環境、品牌宣傳與空間設計、經營銷售與消費理念全過程進行設計與規劃。大至生產對全人類可持續發展及生態環境的影響,小至服飾品牌平面字體的設計,都應該歸結為品牌設計的責任。
當然,不是要將每一個設計師都塑造成全能的設計師,但缺乏對設計相關因素的思考,至少說他不是一位優秀的設計師,或只能說是設計師的助手。比如,服裝設計除了服裝本身立體設計外,它還需考慮多視角的空間設計,怎樣構筑服裝品牌的人文環境與襯托服飾的品質感進而對服飾的銷售起暗示與誘導作用,這需科學詳盡規劃的集體結晶,也需要服飾品牌設計師內在情感魅力的個性張揚。
其次,時下許多所謂設計師只能稱得上畫時裝畫的“藝術”從業人員和裁縫。分析原因,得出兩個最基本的結論:一是將服裝設計當作藝術活動看待,混淆藝術和設計的終極目的,夸大精神功能,極端突出所謂“我”的藝術個性,有時一臺時裝表演幾乎成為服裝設計師個人行為的藝術表演。二是把服裝的技術設計混同于設計,使技巧與工藝被夸大到了至高無上的地步,掩蓋設計中的美學成分,流于設計功利論。從而,形成了服裝設計領域的泛藝術化和泛工藝化兩種極端的設計理念。
因此,從大設計的視角理解,設計師直接設計的是服裝與服飾,間接設計的是人和社會。為他人設計,為他(她)的外貌和生活方式設計是服裝品牌設計物質功能中包含精神因素的真正目的。同時也是設計師與裁縫的區別所在。
有思想、有才華、有才能的品牌設計師,不應囿于服裝的單極物質存在思考問題,而應該置身于廣闊的立體空間中,利用有限的載體與空間給予服裝以美的設計、善的設計和立體的設計,從而提升廣大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生活品質、精神品質和無限的服飾形象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