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絨((000982):訴訟進展
證券代碼:000982證券簡稱:*ST中絨公告編號:2019-18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訟進展公告
一、銀川恒通滾動軸承有限公司訴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債務劃轉協議》糾紛案
(一)訴訟基本情況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原告銀川恒通滾動軸承有限公司訴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債務劃轉協議》糾紛案,原告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貨款132,316元,逾期付款利息12,255.7元(暫計至2018年12月31曰,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75%上浮50%計算的逾期付款利息直至實際清償之日),以上合計144,571.7元,詳見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2019-09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公告》之訴訟二。
(二)上述訴訟案件最新進展情況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收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寧0181民初414號],判決如下:
1、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三日內向原告銀川恒通滾動軸承有限公司支付貨款132,316元;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年利率4.35%計算,支付2019年1月11日起至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期間的利息;
2、駁回原告銀川恒通滾動軸承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3,191元,由原告銀川恒通滾動軸承有限公司負擔271元,被告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2,92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寧夏國云聯合電力有限公司訴本公司《電能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合同糾紛事項
(一)訴訟基本情況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2018-109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公告》,原告寧夏國云聯合電力有限公司因與本公司《電能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合同糾紛事項,將本公司訴至靈武法院,請求依法判決本公司清償原告建設費用余額624,300元,并判決支付違約金224,860元及承擔訴訟費用。
2018年12月11日,本公司披露了上述案件的一審判決結果,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本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支付原告寧夏國云聯合電力有限公司建設費用624,300元;支付違約金187,290元,共計811,590元;駁回原告寧夏國云聯合電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2,292元,
減半收取6,146元,由被告本公司負擔。詳見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2019-116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訴訟進展公告》之訴訟二。
(二)上述訴訟案件最新進展情況
本公司不服上述判決,上訴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寧01民終496號],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4046元,由上訴人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將相關訴訟所涉本金及利息計入負債及財務費用,案件受理費及復利、罰息等因數額較小,不會對公司業績造成重大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寧0181民初414號];
2、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9)寧01民終496號]。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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