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產業將面臨哪些調整?鼓勵20大類,限制13大類,淘汰12大類!
2019指導目錄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進行了修訂,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
鼓勵類
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于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裝備、產品、行業。
限制類
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淘汰類
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對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
石化化工行業鼓勵類有20大類
包括:煤基甲醇制芳烴、煤分質利用聯產制芳烴、低階煤分質利用等生產技術開發與工業化示范應用,百萬噸級低階煤熱解、50 萬噸及以上煤焦油深加工;高性能子午線輪胎及智能制造技術與裝備,航空輪胎及農用子午胎及配套專用材料、設備生產,新型天然橡膠開發與應用;含氟精細化學品和高品質含氟無機鹽;含硫含酸重質、劣質原油煉制技術,高標準油品生產技術開發與應用;優質鉀肥及各種專用肥、水溶肥、液體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緩控釋肥的生產,硝酸磷肥法生產磷肥,氮肥企業節能減排和原料結構調整,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應用,10萬噸/年及以上濕法磷酸凈化生產裝置;高效、安全、環境友好的農藥新品種、新劑型(水基化劑型等)、專用中間體、助劑(水基化助劑等)的開發與生產等。
石化化工行業限制類有13大類
包括:新建80 萬噸/年以下石腦油裂解制乙烯、13 萬噸/年以下丙烯腈、100 萬噸/年以下精對苯二甲酸、20 萬噸/年以下乙二醇、20 萬噸/年以下苯乙烯(干氣制乙苯工藝除外);新建純堿(井下循環制堿、天然堿除外)、燒堿、30 萬噸/年以下硫磺制酸、20 萬噸/年以下硫鐵礦制酸、常壓法及綜合法硝酸、電石、單線產能 5 萬噸/年以下氫氧化鉀生產裝置;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裝置,采用固定層間歇氣化技術的氣化裝置,磷銨生產裝置;新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生產裝置;新建染料、有機顏料及中間體、印染助劑生產裝置等。
石化化工行業淘汰類有12大類
包括:2.5 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粗(輕)苯精制裝置;5 萬噸/年及以下的單套煤焦油加工裝置;鈉法百草枯生產工藝,敵百蟲堿法敵敵畏生產工藝;200 萬噸/年及以下常減壓裝置;10 萬噸/年以下的硫鐵礦制酸和硫磺制酸,平爐氧化法高錳酸鉀,隔膜法燒堿生產裝置,平爐法和大鍋蒸發法硫化堿生產工藝,芒硝法硅酸鈉(泡花堿)生產工藝,間歇焦炭法二硫化碳工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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