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盛(600352):延期回復問詢函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后審核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0829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根據《問詢函》要求,公司應于2019年6月11日前就《問詢函》相關問題予以回復并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5號)。
公司收到《問詢函》后,積極組織相關各方對《問詢函》中涉及的問題逐項落實梳理,鑒于《問詢函》中涉及事項較多,部分事項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完善并且需要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為確保回復的準確、完整,經公司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將延期回復《問詢函》。公司將在相關工作完成后,于2019年6月14日之前完成對《問詢函》的回復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內容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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