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絨((000982):管理人關于重整進展的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關于重整進展的公告
一、重整進展
2019年7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銀川中院”)作出(2018)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及(2019)寧01破6-1號《決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上海雍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銀絨業”或“公司”)的重整申請,《決定書》指定由銀川市人民政府推薦的有關部門、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擔任中銀絨業管理人。(詳見中銀絨業于2019年7月11日發布的《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69)。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管理人已經全面啟動債權申報登記及審查工作。債權申報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17日。截至2019年8月6日下午5時,共有57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了58筆債權,申報金額為人民幣1,448,437,864.36元。
二、風險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且公司2018年
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仍為負值,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
2、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后首個年度(即2020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凈利潤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負值、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于一千萬元或者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一)至第(五)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二十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3)如公司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避免連續虧損,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續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否則仍將面臨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
管理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密切關注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同時也提醒廣
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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