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雙11”先漲價后降價違法行為 十家電商企業被約談
進入11月,各大電商平臺已經開啟了“雙11”促銷活動,為進一步規范網絡集中促銷行為,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今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要及時發現并制止虛構原價、先漲后降、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
11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對京東、天貓、美團、聚美優品等十家重點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進行行政指導,督促企業規范開展“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認真履行平臺治理主體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會上,各單位結合部門職責,圍繞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期間常見問題,提出具體管理要求。北京市委網信辦要求企業嚴格遵守《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合規經營,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和網絡運營安全;北京市公安局提示企業要強化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妥善處理網絡安全事件,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堅決杜絕涉槍、涉爆、涉恐以及涉及隱私類信息的發布,嚴防各類電信網絡詐騙;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企業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加大對非實名電話卡、虛假營業執照等風險點的防范力度,同時要求企業積極配合做好新技術、新業務的風險評估;市郵政管理局從及時發布消費提醒、完善安全監管體系措施、做好數據共享提高快件攬收效率、開展末端集約化服務、推廣綠色包裝五方面對企業提出要求。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重點從平臺治理、廣告宣傳、消保維權、價格管理、產品質量、餐飲管理、保健食品七個方面對電商平臺企業提出指導意見。
一是在電商平臺治理方面,要求平臺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在集中促銷期間加強資質許可審核,建立登記檔案、記錄保存有關交易信息,加強網絡交易檢測、監測,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及時處置違法行為,規范信息披露,促進網絡市場信息對稱。
二是在網絡廣告宣傳方面,要求平臺企業強化互聯網廣告管理,全面履行對促銷廣告的檢查核驗義務,禁止發布內容不符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廣告,禁止發布處方藥、煙草類廣告,顯著區分付費搜索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
三是在消保維權方面,要求平臺企業認真落實“接訴即辦”目標任務,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積極承擔首問責任,嚴格落實賠償先付制度,制定應急預案,妥善應對突發事件,暢通訴求反映渠道,強化售后服務團隊建設,多元化渠道方便消費者咨詢和投訴,努力實現消費糾紛一次性解決,避免客訴再次升級。
四是在價格監管方面,要求平臺企業在集中促銷活動期間要及時發現并制止虛構原價、先漲后降、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認真履行明碼標價義務。
五是在產品質量監管方面,要求平臺企業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管理,健全完善產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動開展產品質量檢查,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等禁止銷售的產品,建立問題產品處置制度,對有關部門通報、輿情反映的產品質量風險信息,及時有效處置,控制風險。
六是在網絡餐飲監管方面,要求平臺企業加強餐飲企業入網審查,亮照亮證經營,杜絕無證或使用過期證照經營,確保促銷食品安全衛生。
七是在保健食品監管方面,要求平臺企業嚴格審核入網保健食品經營者以及產品資質,強化“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本品不能替代藥物”等信息提示,實行保健品專區銷售,對于既經營普通食品又經營保健食品的店鋪嚴禁宣稱“保健食品專營店、專賣店”。
來源:中國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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