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事件:證監會認定四宗罪 8大高管被重罰149萬
水落石出:理財周報兩年前“五糧液[33.00 2.55% 股吧]事件”報道完全印證,證監會認定四宗罪,8大高管被重罰149萬
一切水落石出。事實證明,理財周報對了,五糧液錯了。
最后認定理財周報對了、五糧液錯了的是證監會。證監會說,“五糧液是說謊者。”
2009年3月起,理財周報連續發6篇報道——“秘賬投訴:五糧液過億巨資私存兩券商達8年”,“五糧液內幕:7500萬元秘密流入亞洲證券利益機密”,“五糧液為什么做不過茅臺:從2個茅臺到1/2個茅臺”,“五糧液事件最新情報:亞洲證券可能只是導火線”,“五糧液亞洲證券龐玲案三大疑團,震動四川司法界”,“天機泄露:五糧液5年流失2/3凈利潤,跑掉50億”。
報道引起了資本市場的強震,也引起了證監會的調查。如今有關五糧液的一切,都得到了印證。
2011年5月27日下午,五糧液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對五糧液四大項違法行為進行了披露,證監會稱“五糧液的違法次數多,持續時間長,社會影響大”。公告中證監會披露的五糧液的違法事實主要有:
一、五糧液關于四川省宜賓五糧液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成都智溢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在亞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證券投資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遺漏。這在2009年3月被理財周報獨家揭開。
二、五糧液在中國科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證券投資披露不及時、不完整。
三、五糧液2007年年度報告存在錄入差錯未及時更正。
四、五糧液未及時披露董事王子安被司法羈押事項。
對此證監會給予五糧液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當事人唐橋、王國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萬元罰款;對陳林、鄭晚賓、彭智輔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葉偉泉、劉中國、朱中玉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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