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攤主力薦“掛價”商品 標高賣低究竟為何
口口聲聲說剛上市,衣服上還標注著188元的價格,卻愿意以45元的低價賣給消費者。在路橋務工的劉先生就遇到了這種怪事。
劉先生老家在江蘇,目前,在路橋一家企業上班。前幾天的一個晚上,他前往夜市挑選褲子。幾圈轉下來,劉先生看中了一個款式,攤主隨即湊上來:“這款式是剛剛上市的,你真有眼力,一看就知道你很識貨。”翻開褲腰里角,攤主將一個小標簽送到劉先生眼前,上面寫著“市場零售價188元”。因為身上帶的錢不多,劉先生打算離開??吹筋櫩鸵?,攤主極力挽留:“可能是咱們有緣,我就想做成你這筆生意,虧點本都沒事。你說多少錢?”經過討價還價,雙方最終以45元的價格成交。這比劉先生預期的成交價還要低。付錢時,攤主告訴他:“這個款式目前在大商場里,188元少一分你也買不走。我們不用房租費,稅收也少,成本比別人低,再加上我想交你這個朋友,所以才會以這個價格賣給你。這個價,連成本都不夠。”
這條褲子價格不高,似乎撿了個大便宜?;氐郊?,劉先生卻對此頗費思量起來:明明標價188元,為什么會以45元賣給自己?一般來說,砍價砍下一半也不容易。他跟攤主互不相識,攤主竟如此爽快地以不到四分之一的價格成交。按常規,不到萬不得已,生意人不會做虧本買賣。那么,這條褲子的實際成本價該是多少?或者,會不會這條褲子質量有問題?
無獨有偶,來自江西的趙先生,也遇到了和劉先生相同的怪事。標價168元的衣服,35元就成交,比劉先生的還低。
剛剛上市、標價188元的衣服,緣何會以超低價出售,這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帶著這些疑問,筆者專程趕往路橋夜市進行調查。
實地調查:
攤主力薦“掛價”商品,生意紅火
路橋夜市,位于商西路。晚上6點剛過,市場就熱鬧起來。
按照劉先生的提示,筆者很快找到了一個褲子專賣點。
這個攤位,由機動三輪和幾塊木板組成。各種褲子碼得很高,牛仔褲、西褲、中長褲占了主角。幾經搜尋,終于找到了劉先生所說的標價褲。標價褲的標簽,有的掛在褲腰里面,有的掛在褲腰外面。價格標簽名稱,有“建議零售價”和“市場零售價”兩種,有188元、168元、128元等多個價格等級。除此之外,產品的商標、產地、成分等標志,大多都不齊全,有的根本就沒有。
在夜市走了一圈,筆者發現,褲子專賣攤點不在少數。每個攤位前,都站滿了前來選購的務工者,標價褲成了他們的首選。筆者注意到,標價褲的實際成交價格,是標價的20%—50%,一般在30元—80元之間。
每當有人在攤前停留,那些攤主就會主動迎上去,用那三寸不爛之舌,給顧客灌“迷魂湯”。筆者總結了一下,大體分為以下幾種:一、溜須拍馬型。如同劉先生的遭遇一樣。二、忽悠型。攤主聲稱商場倒閉,委托其低價代銷。三、勸告提醒型。說什么大型企業虧損轉產,最后一批高質量清倉,走過這個村,沒了這個等等。面對商家的強勁攻勢,客人聽了心動,心甘情愿地掏出口袋里的錢。
生意紅火,攤主自然高興,兩三米寬的攤位,居然有四五個人在忙乎。他們一人負責從倉庫拉貨,一人對著過往的行人打招呼,其他人對正在挑選的顧客“上課”。掛有標價簽的,成了攤主力薦商品。{page_break}
商家揭秘:
標價簽需向廠方購買
張先生是安徽人,前兩年曾在路橋夜市做過褲子專賣。目前,夫妻倆在鬧市區開了家小超市。
提起夜市的標價褲,他向筆者兜了底。他說,這種褲子多年前就有,標價褲比現在還泛濫。因為,那時,廠家免費提供標價簽?,F在,為了降低成本,廠家實行了有償標價,每條標價褲多收取2元錢。此類商品成本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了,出售時也要考慮與其他同類商品的競爭力問題。因此,每款標價褲出爐前,商家都會對其款式,市場前景進行研究。
既然愿意花錢買標價簽,并且還對其市場進行過分析,為什么如此低的價格愿意銷售呢?“問題出在布料上。”張先生一語道破天機。他說,夜市的消費群體大多是外來務工人員,消費能力較低。同時,這個群體對布料的好壞沒有太多研究,只注重看衣服的款式。針對這一消費群體特點,銷售商向廠家進一些款式新穎,面料較差的服裝,標價則按較好面料服裝來標。
購買標價簽,實際銷售價格卻與普通服裝無異,這樣做究竟有多少意義?張先生說,在夜市,一條普通的褲子,售價在30—40元之間,而有標價簽的衣服,至少可以比普通褲子多賣10元、幾十元。其原因,一是款式新穎,稍貴些,消費者也會買賬;二是掛有標價簽的服裝,給消費者的感覺是上檔次一點;三是有標價簽上價格作對比,消費者容易產生滿足感,以為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所以,對于商家來說,賣標價服裝利潤更高,何樂而不為?
律師觀點:
此行為屬以次充好,涉嫌欺詐,消費者應多長心眼,積極維權
對于商家的這一做法,前來消費的務工者是怎么看的?
筆者在市場里采訪了多名顧客。面對這個問題,不少人表示不滿,認為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有的人,則表示理解,認為這不過是行業潛規則而已。“沒有必要去理會。再說,價值也不高。”他們認為,為這樣的事,和商家較真,劃不來。
為此,筆者咨詢了路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陳海剛。他告訴筆者,從行為上看,商家屬于以次充好,涉嫌欺詐。他建議,遇到類似情況,消費者可以向消協等部門進行投訴。“認為商品價值比較低,不值得也沒精力與商家理論,或沒有向相關部門投訴的意識,恰恰助長了對方的不法行為。”陳海剛說。
市物價部門有關人士也指出,雖然服裝屬于放開價格、企業自定商品,但價格標簽有一定的規范格式,除了價格標注,還有商標名,寫明面料成分,還要打印生產廠家的廠名、地址、電話,條形碼更是不可少。如果消費者看見商品價格標簽不規范,而且,標高價賣低價,就可初步認定屬于以次充好商品。建議消費者,要多長心眼,避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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