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參展企業需在200家以上 說話不算數將收回專項資金
十大展會要有兩百家以上企業參展,須承諾下年繼續在莞辦展……東莞市重點會展項目的認定辦法日前出爐。有學者認為,這是對目前有些鎮街濫辦展會現象的一種清理和規范,“近年來東莞的會展越來越多,很多企業忙于應付,一天到晚都在參展甚至影響到了企業的正常生產”。
參展企業需在200家以上
早在2011年,東莞就已設立了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推動東莞會展業持續發展。此后,東莞每兩年進行一次十大會展項目評審認定,對獲得認定的項目,按檔次規模給予資助。同時,對于未列入東莞市十大會展項目,將每年確定5個展會作為重點培育扶持的成長型展會,給予補貼資助。
日前東莞市政府出臺了新的《東莞市重點會展項目認定辦法》。其中明確,十大展會要達到以下認定條件,比如辦展機構必須在本市行政區劃內依法登記注冊、辦理稅務登記,且申報的展會已確定下屆仍在我市舉辦;符合國家、省產業發展導向,與東莞市支柱產業、優勢產業、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緊密相關,能促進產業發展,引導產業形成集聚;展覽規模達到150 0 0平方米以上、參展企業在200家以上;須有針對性地邀請采購商10 0 0人以上或組織觀眾到會達2000人次以上,有效協助參展企業尋找商機,開拓國內外市場等內容。
說話不算數將收回專項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認定辦法中明確,項目單位必須承諾,獲得認定的十大展會下屆仍在東莞舉辦,成長型展會后三屆仍在東莞舉辦,如發現違反該承諾的行為,項目單位和負責人將被通報,獲得的專項資金將被收回,且項目單位和負責人今后5年內不得申報市級財政支持項目。
具體的評分標準,將從展會規模、辦展質量、產業關聯度等方面明確得分項,從參展企業與展會主題不符、存在假冒偽劣展品、存在投訴且被查證屬實等方面明確扣分項。對市政府認定的重點會展項目,根據“科技東莞”工程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規定給予資金扶持。對于違反申報規定的展會,將明確“一票否決”措施和違反承諾處罰措施。
[觀點]
一年15個服裝展鎮街齊上企業喊累
對于東莞市每兩年組織一次的重點會展項目認定,有業內人士則認為,這是對目前有些鎮街濫辦展會的一種清理。有學者認為,東莞每年舉辦的300多個展會中,有一些劣質展會重復舉辦,不僅檔次低、規模小、影響弱,而且加重了鎮街財政壓力甚至給企業帶來了負擔。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表示,近年來東莞各鎮街一窩蜂辦展,甚至出現過一年舉辦15個服裝展的局面,就連茶業展每年都有4個,并分布在不同的鎮街舉辦。“近年來東莞的會展越來越多,很多企業忙于應付,一天到晚都在參展甚至影響到了企業的正常生產。”林江說,前些天他曾和東莞的一家大型企業老總聊天,該老總稱,前不久企業同時收到了三四份政府發來的會展邀請,令企業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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