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微商”堅決捍衛(wèi)“微誠信”
而晉江青陽今年26歲的莊小姐已經(jīng)是個“微信迷”了,除了日常用它與朋友聊天,就連買衣服、美食、化妝品也基本在微信上實現(xiàn)。“因為平時工作比較忙,很少有時間出去逛街。”其次,有時候出去逛街,遇到一些店鋪的銷售員冷言冷語,就更加提不起興趣了。
“我微信里有很多銷售衣服、美食、化妝品的朋友,需要什么,到里面轉(zhuǎn)轉(zhuǎn)就能搞定。”莊小姐說。一旦看上某件商品,截圖給微信主人留言,詢問一下價格,合適的話看是否送貨上門。如果可以,就約好時間、地點后等商品送過來,再付款;如果不能,則先通過銀行卡轉(zhuǎn)賬,再快遞發(fā)貨。莊小姐說,她大部分的微信購物都來自附近的地區(qū),所以經(jīng)常一兩天之內(nèi)就可以收到貨了。“非常便捷,相對于淘寶來說省下了不少時間。”
記者打開微信搜索“附近的人”,500米內(nèi)就跳出了一家“誠招燕窩代理商”的微信用戶。莊小姐說,她身邊也有不少朋友在微信上兼職賣產(chǎn)品,包括白領(lǐng)、大學生和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等。其中就有一位青島音樂學院的大二女生,在微信上主營一款減肥美容豐胸產(chǎn)品,月收入就達四五千。對于商品質(zhì)量,莊小姐覺得這是一個相互信任的問題,她目前碰到的微商都很誠信,“不僅價格比市場上便宜,而且質(zhì)量也還不錯,性價比會更高。”莊小姐說。
然而,微信作為一個比較私密的通信平臺,大家更多的是希望通過它與朋友聯(lián)系。市民趙先生說:“如果微商們過于頻繁地在朋友圈發(fā)布圖片和廣告,很容易讓人反感,有時候我會直接把他們屏蔽掉。”
其實,不管是微商、淘寶商或是實體店商,在消費者眼中,只是渠道不同而已,他們更看重的是服務(wù)態(tài)度和誠信的問題。微信網(wǎng)友“騎豬FLY原子”說:“其實關(guān)于主動要求朋友轉(zhuǎn)發(fā)自己產(chǎn)品廣告,不如踏踏實實做,做得好了自然有人會誠心推薦。”他還建議,如果要擴大知名度和便于查找,微商們可以建立“公眾號”,平時適當送點小禮物、弄點小抽獎活動也是能吸引更多人的。“不管是實體買賣還是網(wǎng)絡(luò)買賣,服務(wù)態(tài)度絕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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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賺的是賣白菜的錢,操的是賣白粉的心。起得比雞早,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少。一個人一個腦一雙手一條龍服務(wù)到底:采購-搬運工-宣傳-銷售-打包-售后-倉庫管理。”這是微商圈子里廣為流傳的一段話。 近日,在莊小姐的帶領(lǐng)下,記者來到位于晉江市青陽街道梅嶺南路的全職“微商”陳巧虹家中,她在微信上主賣女裝、女包、女鞋等。
今年30歲的她是一位5歲孩子的媽媽,也曾經(jīng)是小學的音樂和舞蹈老師。因為平時要接送孩子上下學、上街買菜等,不方便上班。今年4月份,在朋友的建議和啟發(fā)下,她申請了一個專門賣商品的微信賬號,開始通過朋友圈發(fā)布女裝信息。
“剛開始都是朋友互相介紹,口口相傳,后來顧客越來越多,很多都成為好朋友。”陳巧虹說,短短幾個月,她的微信好友人數(shù)已達810。“除了本地的顧客,外省的也占了很大部分,例如北京、沈陽、海南、廣州等。”她介紹,較近的顧客她會請摩托車送過去,貨到付款;外地的先通過銀行卡或支付寶轉(zhuǎn)賬后,再快遞過去;還有不少顧客,在微信上預(yù)訂后,會親自上她家來取貨。
記者看到,在一間約30平方米的屋子里,一半多的地方擺滿了衣架和衣服,墻邊還放置著兩面落地試衣鏡(如上圖)。“附近的顧客,只要愿意都可以來這里試衣服。”為了將衣服最大限度地還原和展示給顧客看,陳巧虹堅持每張微信上的圖片都是自己實拍。她還自己當模特,搭配不同的衣飾、鞋子,將一件衣服最美的一面展示出來。“很多朋友都很羨慕我可以穿這么漂亮的衣服,其實沒那么簡單。”陳巧虹說,不同的衣服需要搭配不同的妝容、鞋子和發(fā)型,這樣整體拍上去效果才好看。
進貨、拆包裝、對型號打標簽,拍照、上傳、接待顧客,這些都是陳巧虹一個人在打理,再加上有很多微信上的顧客會直接過來試衣服,她常常要忙到凌晨兩三點才能休息。最后,家人擔心她身體吃不消,陳巧虹后來才將工作時間調(diào)整到早上11點至晚上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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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提供性價比高的商品,陳巧虹與顧客打交道的方法還是很有“一套”的。“如果顧客第一次向我買衣服,我會先問一下她的身高、體重,再推薦能掩蓋其缺點的衣服,顧客滿意了才最重要。”她還說,每當外出進貨或旅游時,她會將旅途中遇到的美食和好景點拍下來,上傳到朋友圈,一來告知大家她這幾天不在家,二來也為了增進與顧客的互動,不會因外出的幾天而與他們斷聯(lián)。“我出差回來的前一兩天總會特別忙,因為顧客們都知道我會帶貨回來。”陳巧虹笑呵呵地說。
在晉江市區(qū)某單位上班的莊惠陽,是一名兼職“微商”,她在微信上主賣檸檬杯和金線蓮。雖然銷量還算滿意,但她覺得“微商”的客戶群限制在只會用手機發(fā)微信、會轉(zhuǎn)賬的人,單純地依靠微信銷售,吸引不到廣大客源。另外,如果過于頻繁地在朋友圈發(fā)布產(chǎn)品,很容易被顧客屏蔽;但是發(fā)得少了,又容易被掩蓋。
而另一名“微商”,一個8個月寶寶的媽媽,則抱怨沒有時間做家務(wù)和帶孩子。不過,她卻說越做越開心:“不僅能交到很多好朋友,還可以互相交流育兒生活方面的經(jīng)驗,長見識,多好。” 采訪中,很多“微商”都很堅定地表示:假貨再便宜,利潤再大,堅決不賣。“淘寶有假貨的出現(xiàn),現(xiàn)在就是希望微商不要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不要傷害相信我們的小伙伴們。”莊惠陽呼吁。
記者了解到,大部分“微商”并沒有實體店,店家真實信息不全,收款后是否發(fā)貨、貨品售后服務(wù)等不確定因素都增加了消費風險,同時也是對微商信用的一種考驗。 市民陳小姐認為:“發(fā)布在朋友圈的產(chǎn)品經(jīng)常沒有明碼標價,顧客只能私底下與店家咨詢,這樣可能會造成一款產(chǎn)品不同價格,不是很好。”
日前,記者從晉江市工商局12315投訴臺了解到,目前晉江還未受理過關(guān)于“微商”糾紛的案例。工作人員顏曉帆告訴記者,12315受理投訴時要有明確的被訴方,即真實姓名和具體的聯(lián)絡(luò)方式。 “如果店家提供的是虛假信息,消費者就無從維權(quán)。”顏曉帆提醒,消費者在形成買賣關(guān)系時應(yīng)注意保留聊天記錄、銀行匯款單、賣家姓名、身份證號等作為憑證,來降低購物風險。另外,除非是關(guān)系比較親密的,或是可信的人介紹的,否則不要輕易在微信上購買貴重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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