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領跑全國首個省級跨境電商政策出臺
浙江省跨境電子商務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按照“市場運作、政策推動、機制創新、分步實施”的總體思路,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服務商、產業基地和境外服務網點,創新報關、檢驗檢疫、結匯和退稅管理方式,健全完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推進外貿出口營銷手段創新,促進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全面提升浙貨國際市場占有率和品牌影響力,推動外貿轉型升級。
(二)主要目標。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實現“四翻番”的決策部署,結合“電商換市”和“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建設目標,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爭取到2017年,全省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年交易額(指注冊地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實現的交易額)500億美元,總體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
二、重點工作
(一)確定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根據國辦發〔2013〕89號文件列出的跨境電商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類別,結合我省實際,本方案中的經營主體分為三類: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以下簡稱“自建平臺企業”),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含個體商戶,以下簡稱“電商應用企業”),三是為電商應用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物流倉儲、報關、檢驗檢疫、退稅等專項服務或綜合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或服務企業(以下簡稱“電商服務企業”)。
為保障電商應用企業和買家合法權益,加強交易信用和安全保障,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對經備案的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其業務需要分別予以辦理對外貿易經營、報關、檢驗檢疫、退稅和結匯主體資格的相關手續。同時選擇一批電商服務企業進行試點,為自建平臺企業、電商應用企業統一辦理報關、檢驗檢疫、結匯等業務。相關辦法由省商務廳會同海關、外匯、國稅和檢驗檢疫等部門聯合制訂。
(二)健全跨境電商業務體系。按照多層次、多方式和全球化的思路,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積極構建中小網商、專業化跨境電商、傳統外貿企業積極參與,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和自建平臺同步推進,境內外電商服務企業互動發展,賣出去和買進來有序結合,多種模式并存的浙江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格局。
對以行郵、包裹等方式開展的跨境電子商務,積極創造條件,解決其支付、結匯、倉儲和售后服務等問題;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進駐海關集中監管區,通過正式報關等環節開展業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境外服務網點或依托電商服務企業,通過一般貿易等方式出口后,再根據網上訂單銷售給境外消費者;推動企業間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B2B)由信息發布向在線交易發展;穩步發展進口型的跨境電商業務,逐步建立完整的跨境電商業務體系。
(三)建設跨境電商服務體系。根據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內容和政策實施要求,加強跨境電商發展配套支撐,推進服務體系建設。
1.建設跨境電商倉儲物流中心(跨境電子商務園區)。根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需要,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在保稅物流園區、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內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心(跨境電子商務園區),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單獨設立具備海關特殊監管、檢驗檢疫監管和物流倉儲功能的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中心,為經營主體提供入區即退稅、倉儲、配送、分揀、加工和郵遞等服務,完善跨境電商的貨物監管流程。加強示范創新,由省商務廳牽頭,會同財政、海關、檢驗檢疫、國稅、外匯等部門,創建若干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園區。
2.建設跨境電商的物流服務體系。省商務廳會同交通、海關、外匯等部門擇優遴選一批國際物流、快遞等企業與跨境電商物流倉儲中心(跨境電子商務園區)進行業務對接,為入駐中心(園區)的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國際物流服務。加強跨境電商平臺與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對接,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物流信息一體化服務。鼓勵傳統貨代、物流等企業拓展電商服務等業務,為廣大中小跨境網商提供統一采購、倉儲和配送等服務,逐步形成與跨境電商相適應的物流體系。
3.發展跨境電商的支付服務體系。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鼓勵銀行為跨境電商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推動銀行、支付機構加快產品創新,改進跨境支付服務,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勵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和銀行機構作為試點,通過進入跨境電商倉儲物流中心等方式,為我省跨境電商經營主體提供支付服務。
4.發展跨境電商境外服務體系。根據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發展需要,及早謀劃浙江電子商務的全球布局,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境外服務網點。支持有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開展境外浙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我省其他中小跨境電商企業提供貿易、倉儲、配送和售后等服務。鼓勵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在指導和幫助跨境電商企業建立完善售后服務體系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5.建設完善全省跨境電商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開通外貿備案、報關、檢驗檢疫、結匯和退稅等業務管理接口,為浙江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提供一站式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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