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中國官司:維權或“賣萌”
江蘇媒體近日報道,LV來華打假起訴南京萊迪等,共索賠150萬元。LV稱中國假貨銷售猖狂,高仿品甚至在商場銷售,忍無可忍;記者暗訪揭開客觀形勢,中國消費者對奢侈品情有獨鐘,奈何價高難得,常曲線擁有;售假、高仿銷售或港貨提供商裝了空子;萊迪等商場索性充糊涂。
第一感覺或猜測,LV“維權”為賣萌?他們的中國本土合作方如律師等,一定說過,不可能真正打贏這類官司;前車之鑒就是愛馬仕的幾場官司,勝訴后原可收罰款及勒令被告停止侵權,卻遭遇執行難,基本不了了之。
退十步說,承載、傳播LV品牌百年價值與文化的東西,幾乎未曾在中國落地生根,買賣雙方之間也都是些賭氣的顧客關系。暴發戶消費者生怕店員嫌她沒錢,常是目中無人喊,“這個這個這個全部包起來”,店員也果然溫順。而傳說中不準坐公交車,月薪七八千的驕傲的店員們,有他們的先天優越感,但不拿銷售提升——對銷售無熱情,這批人就顯得非常特別。
而賣A貨的店,老板裝的空子,恰恰是服務好、東西像、價格實惠,就像山寨超市之于中國連鎖品牌的攪合和某種創新借鑒。
專柜、攤位,賣假貨不對,商場坐視不管也確有包庇之嫌。但問題是,LV究竟要干什么,能干什么,為什么是現在?對奢侈品中國市場打假有何借鑒意義?對商場有何啟發?
起訴一些商場,警示一些攤位,體現一種打假的姿態,給購正品的消費者一個輿論上的交代,這是可行的。傲慢、聰明的LV,也許就是這樣想。
在中國,無論品牌、電影、出版業,盜版常是某種成功標志,“抄你是看得起你”。越高端越難自主,因為有無數人盯著。LV一般不跟人玩,但人家也照樣自助式攀親帶故。這是所有知名品牌的問題,LV只是更普遍,它能做的卻非常有限。
在這個時機接連爆出官司,一來或者時候已到,二來正是愛馬仕渠道高仿等行業負面新聞高發期,LV或者希望自己是最優秀的。
不看好奢侈品中國打假尤其是杜絕高仿,可見的五六年乃至十年內,它的市場空間絕不會少。看淘寶打假力度可知,幾百元幾十元的東西都有人仿造,何況數以幾千元幾萬元單價的奢侈品,一二折賣的是個“皆大歡喜”的善良謊言。
平常話不多的奢侈品,突然嚴肅起來,又是一個既定的格局,倒有些賣萌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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