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流行服裝店的特點和基本法則
服裝流行的特點
1.新穎性
這是流行最為顯著的特點。流行的產生基于消費者尋求變化的心理和追求“新”的表達。人們希望對傳統的突破,期待對新生的肯定。這一點在服裝上主要表現為款式、面料、色彩的三個變化上。因此,服裝企業要把握住人們的“善變”心理,以迎合消費“求異”需要。
2.短時性
“時裝”一定不會長期流行;長期流行的一定不是“時裝”。一種服裝款式如果為眾人接受,便否定了服裝原有的“新穎性”特點,這樣,人們便會開始新的“獵奇”。如果流行的款式被大多數人放棄的話,那么該款式時裝便進入了衰退期。
3.普及性
一種服裝款式只有為大多數目標顧客接受了,才能形成真正的流行。追隨、模仿是流行的兩個行為特點。只有少數人采用,無論如何是掀不起流行趨勢的。
4.周期性
一般來說,一種服裝款式從流行到消失,過去若干年后還會以新的面目出現。這樣,服裝流行就呈現出周期特點。日本學者內山生等人發現,裙子的長短變化周期約為24年左右。
服裝流行的基本規律
經筆者研究,服裝流行的規律,可稱為“極點反彈效應”。
一種款式服裝的發展,一般是寬胖之極必向窄瘦變動;長大之極必向短小變動;明亮之極必向灰暗變動,鮮艷之極必向素麗變動。所以,“極點反彈”成為服裝流行發展的一個基本規律。大必小、長必短、開必合、方必圓、尖必鈍、俏必愚、麗必丑——極左必極右,愈極愈反。例如,18世紀的撐裙,直徑達到2.4米,在房中移動十分不便。到了本世紀60后代超短裙取而代之。這正是從“極大”到“極小”的反彈效應。
服裝流行的基本法則
美國學者E·斯通和J·薩姆勒斯認為:
1.流行時裝的產生取決于消費者對新款式的接受或拒絕。這個觀點與眾不同。二人認為,時裝不是由設計師、生產商、銷售商創造的,而是由“上帝”創造的。服裝設計師們每個季節都推出幾百種新款式,但成功流行的不足10%。
2.流行時裝不是由價格決定的。服裝服飾的標價并不能代表其是否流行。但在研究中筆者發現,一旦一種高級時裝出現在店頭、街頭,并為人所歡迎,那么大量的仿制品就會以低廉的價格為流行推波助瀾。
3.流行服裝的本質是演變的,但很少有真正的創新。完全的的新只有兩次,一次發生在法國大革命時期;一次發生于1947年迪奧發表的新外觀。一般來說,款式的變化是漸進式的。顧客購買服裝只是為了補充或更新現有的衣服,如果新款式與現行款式太離譜,顧客就會拒絕購買。因此,服裝企業更應關注“目前流行款式”,并以此為基礎來創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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