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丁童鞋“偷香”成杯具(1)
編者按:在當今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和產品日趨同質化的形勢下,鋪天蓋地的各種商業廣告及其他促銷手段固然炙手可熱,但也因此產生了許多過剩的宣傳垃圾,消費者已經開始變得麻木甚至反感。在這種情況下,事件營銷的優勢正在日益顯現。
所謂事件營銷,就是在營銷活動中,借助已有的事件,或者通過自行策劃事件,敏銳地抓住公眾關注的熱點并進行創造性的對接,從而實現營銷的目的。與其他傳播活動相比,事件營銷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里,創造出強大的影響力,所以被世界上許多知名企業所推崇。作為品牌推廣傳播的先鋒手段,近幾年更是愈演愈烈,正日漸成為一種相當流行而富有成效的營銷手段。不過,與任何事物都有正反兩個方面一樣,事件營銷本身就似一柄“雙刃劍”,成功的事件營銷固然能夠使企業快速取得倍數效應,然而失敗的事件營銷也可能收效甚微,“過猶不及”的事件也屢屢發生,從而出現“冰火兩重天”的現象。
現象:兩個鮮明對比的例子
在成功的事件營銷活動中,最經典的莫過于“封殺王老吉”案例。2008年5月18日在央視為四川汶川大地震舉辦的賑災晚會上,生產罐裝王老吉的加多寶公司當場向地震災區捐款一億元,這是王老吉企業去年一年的全部利潤,人們不禁為王老吉的大手筆捐款賑災拍手叫好。然而從5月19日開始,一個標題為《讓王老吉從中國的貨架上消失!封殺它!》的帖子開始在眾多網站論壇、博客等網絡空間被熱傳。帖子稱:“為了整治這個囂張的企業,買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買一罐。”這個正話反說的“封殺王老吉”的倡議,幾乎遍及國內所有知名社區的網站與論壇,也迅速提升了王老吉的影響力、知名度和美譽度。隨后,王老吉在市場上賣斷了貨的消息在網絡空間中一浪高過一浪,“封殺王老吉”實際上是幫王老吉賣出了更多產品。無疑,從事件營銷的角度看,這一營銷行為是非常成功的。
然而在事件營銷中,失敗的例子也有不少。近日,某網站的一篇報道,將位于泉州江南高薪技術園區的卡丁(福建)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丁童鞋”)推上了風口浪尖。報道稱,卡丁童鞋給銷售商發出了大量的世博會特許身份的宣傳材料,被上海世博會特許經營辦公室(下稱“世博特許辦”)揭開是一次營銷騙局。
不久前,卡丁童鞋相關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相關材料,證明其為上海世博會特許產品第三方生產企業。至于公司是否侵犯世博會商標時,這位負責人未作正面表態,表示可能是零售商誤讀了公司的廣告,才會拿侵權海報來做宣傳。
針對這起風波,長期從事知識產權研究和實踐的某機構總經理葛永莉認為,世博會專用標志對于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幫助極大,因此不少企業千方百計要“傍上”,甚至冒著違法的風險也在所不惜。在這個案例中,卡丁童鞋是第三方生產企業。“一定要分清楚,授權生產和授權零售的差別,如果只有生產授權,既不能轉包,也不能銷售,連在相關特許產品以外使用任何世博會標志也是被禁止的,例如廣告或宣傳海報。如果相關報道屬實,卡丁童鞋此舉有偷換概念之嫌。”
原因:“三要素”把握上的差異
同樣都是事件營銷,何以出現如此巨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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