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服標注不符 皮爾卡丹發出召回聲明
發表《這件皮爾卡丹西服吊牌與面料實際不符》的稿件后,皮爾卡丹的生產企業天津津達制衣有限公司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并發聲明表示將召回相關服裝。
7日下午,皮爾卡丹西服在山東的代理商——— 山東利源盛商貿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向濟南日報提供了一份由天津津達制衣有限公司發出的《召回聲明》。《召回聲明》指出,自2012年2月5日至7月20日,該公司生產的皮爾卡丹牌休閑西服在濟南地區共銷售6件,其吊牌標注的面料成分含量為羊毛60%、亞麻20%、桑蠶絲8%、滌綸5%、亞麻3.5%、大麻3.5%,實際成分含量為羊毛58%、亞麻19%、桑蠶絲10%、聚酯纖維6%、苧麻7%。
該《召回聲明》表示,按照紡織含量標識的相關規定:對于含量大于15%的纖維,其允許出現的偏差為5%;而對于含量小于或等于15%的纖維,其含量允許的偏差為標準值的30%。據此,吊牌含量標識中羊毛、桑蠶絲及第一個亞麻的含量均在合理范圍內。聚酯纖維為滌綸的學名,其名稱標注不夠嚴謹,但纖維的含量在合理范圍之內。面料成分中的苧麻在吊牌標注中分別為亞麻(英文標注為苧麻,中文有誤)和大麻,但并不影響商品的使用價值和穿著功能。天津津達制衣有限公司在《召回聲明》中向消費者致歉,同時表示將召回上述服裝。
對此,紀萬昌表示,除公開致歉外,他希望天津津達制衣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召回相關問題產品,并將公告在相關賣場的皮爾卡丹專柜進行張貼。如果廠家能夠真誠地召回問題產品并公開致歉,他和當事人都愿意放棄索賠。對于他的要求,山東利源盛商貿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最終態度以該《召回聲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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