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歐盟對中國皮革行業產品通報情況
歐盟是中國鞋類產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之一,近年來中國鞋類產品頻繁遭遇歐盟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通報。歐盟RAPEX旨在促進成員國之間有關產品安全信息的快速交換,限制或避免使用可能對人身健康和安全產生嚴重威脅的產品,發現問題產品后通常由各國政府或產品生產商、分銷商采取相應措施。
1 從通報國來看
德國通報次數最多,占到總數的49%,其次是匈牙利、西班牙。相比于2012年,保加利亞通報次數減少13次,愛沙尼亞減少3次,但德國、西班牙分別增加28次、7次。從通報國數量來看,2013年和2012年均為7個。
2013年,嬰童鞋被通報次數相比上年增加了10次,占比從57%下降到44%。成人鞋占比上升速度過快,涉及的類別包括涼鞋、拖鞋、船鞋、靴子、勞保鞋、防護鞋等。
3 從通報原因來看
主要通報原因包括化學危險和窒息危險。
化學危險中六價鉻超標通報44次,皮革中六價鉻含量4.2-170mg/kg不等。存在窒息危險通報5次,富馬酸二甲酯超標通報1次,五氯苯酚含量超標通報2次,五氯酚含量超標通報1次。
在嬰童鞋窒息危險占嬰童鞋總通報次數的73.3%,通報次數增加9次。
4 從采取的措施來看
通報后,采取的措施一般分為主動措施和強制措施,主動措施包括從市場、消費者手中召回、銷毀,強制措施包括禁止銷售、拒絕進口等。從2013年通報看,采取強制措施的占21.7%。
在本年度通報中,六價鉻超標成為主要原因,并且通報次數快速上升,而在2011年、2012年,六價鉻因為超標被通報的次數分別為10次、4次。六價鉻通報國主要為德國,西班牙、愛沙尼亞有少量通報。
在歐盟,六價鉻限制越來越嚴。2012年6月,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通過的新版安全鞋標準EN ISO 20345: 2011正式生效。根據新規定,六價鉻含量不超過3ppm。2013年7月歐委會向世貿組織提交了關于REACH附件修正提案,增加了皮革產品中六價鉻的管控條款。2014年3月25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OJ)上發布了條例(EU)No 301/2014,其中對附件XVII(即受限物質清單)中的六價鉻的限量要求進行了修訂。其中要求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皮革制品中若其中的鉻(VI)在皮革(干)中百分含量≥3mg/kg(0.0003%)則不得投放市場;含有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皮革部分的制品若其中的鉻(VI)在皮革(干)中百分含量≥3mg/kg(0.0003%)則不得投放市場。
建議相關企業積極與質檢等部門溝通,采取措施加強產品供貨檢驗,完善材料及產品儲存過程,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皮革中三價鉻轉變為六價鉻,從而更大限度規避貿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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