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杜嘉班納兩位創始人被認定“有意逃稅”
法官在設計師Stefano Dolce和Domenico Gabbana的逃稅案件中得到結論——兩位設計師必定知道他們這么做是違法的。上訴法院的陪審團也質疑兩位意大利設計師,認為他們的納稅失敗是"有意的"。
"兩位設計師并不可信,他們意識到項目能逃避意大利稅收,還讓人感覺到他們是合法經營的",法官Laura Cariati說。在4月,上訴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決定,判決被告有罪。盡管已經減少了兩個月監禁,設計師連同其會計 Luciano Patelli ,都被法院判以一年零六個月的監禁。現在雖然沒有任何方法能免除設計師的牢獄之災,但是由于"意大利監禁刑期不足兩年多數會監外執行"的慣例,設計師并不會真正失去自由。
Dolce&Gabbana設計師被控在2004年出售Dolce&Gabbana和D&G品牌時利用其盧森堡控股公司Gado來逃避稅收。意大利稅務警察相信Gado實際上是一個用于避免意大利高企業稅的法律實體,法官們也重申了這一點。
在2011年初第一次到法院知道現在,設計師Dolce和Gabbana都堅持否定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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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1年開始綿延至今的意大利著名奢侈品牌Dolce&Gabbana逃稅案,主審法官已經相當自信兩位設計師清楚明了自身的逃稅行為觸犯了法律。控訴案爭論的核心在于成立于盧森堡的控股公司是否為逃避支付意大利高昂稅負而誕生的殼公司。中級法院在今年4月判處Dolce&Gabbana二人組及他們的會計Luciano Patelli各自一年零6個月的刑期,但兩位設計師表示不服,會堅決上訴至高級法院。
在申訴過程中,Dolce & Gabbana的律師一直以二人不了解逃稅內情作為護身符,"他們的注意力專注于模特,面料這些創意方面的事項上,我從未看到他們處理過任何賬單或圖表來避稅。"但律師的這一言論,日前得到了法官Laura Cariat的駁斥,"這是不可信的,一旦設計師意識到這樣(躲避意大利稅負)的手段是有效的,那么他們就是明知故犯。"雖然在中審中被判處一年零6個月的刑期,但根據意大利兩年以下刑期多數會監外執行的慣例,兩位設計師并不會真的失去自由,不過需要繳納高達5.5億美金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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