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展會上竟然來了“哈士蟆”
接到這起投訴時,我感覺有些莫名其妙,投訴人起初說的明明是一場羊毛衫展銷會,可說著說著,竟轉入了“哈士蟆”糾紛的正題。
等等!讓我再理理頭緒。
再從頭到尾聽了一遍后才明白,這是一起因展會攤位轉手引發的“偏題”糾紛。
服裝展會上
怎么來了個賣藥的
2007年12月初,杭州某地舉行了一場羊絨羊毛服裝展銷會。和很多人一樣,金小姐趕在展會結束前去淘寶。金小姐發現,雖然展會的主題是服裝,但在二樓的展廳里,卻有一些攤位在賣別的東西,其中竟然還有一家賣藥的。
“其實,2006年的同類展會上,也有一個賣藥的,當時我覺得在這類展會上出現賣藥的有些蹊蹺,就沒敢買。”金小姐說,“這回又看到一個賣藥的,我以為是展會主辦方連續兩年邀請了這個商家,就放松了警惕。”
見金小姐對哈士蟆有興趣,賣藥的人來勁了。他告訴金小姐,展會結束后他就要回老家了,因此可以便宜賣,惟一的條件是,金小姐要把剩下的哈士蟆都買走。
金小姐動心了。賣藥的人稱了稱剩下的哈士蟆,一算價格,要200多元,“他說,零頭就不要了,算200元。于是,我就買了。”
“哈士蟆”
泡了很久都發不大
前幾天,金小姐想到要吃哈士蟆,就把在展會上買的哈士蟆拿了一部分出來,放到水里泡。沒想到,泡了很久,哈士蟆還是老樣子,一點發大的跡象都沒有。
滿心期待落了空,金小姐突然想起朋友說過,真的哈士蟆泡水后應該會漲大、變得透明。看著眼前一點變化都沒有的哈士蟆,金小姐懷疑了,會不會是假貨?
想到這里,金小姐懊惱起來。當初在展會上購買哈士蟆時,她付了錢就匆匆走了,沒有索要任何憑據。現在展會結束了,該去哪里找賣藥的?
聯系負責人
遲遲沒有消息
在世貿中心主管會展的辦公室,我們查到了那次會展的主辦單位——嘉興某公司,并聯系上了那次展會的負責人錢先生。
聯系上錢先生時,他在外地。聽說了這件事,錢先生有些詫異:明明是服裝展會,怎么跑出來一個賣藥的?不過錢先生承諾,他會調查這件事,并盡快給個回復。
幾天時間過去了,錢先生承諾的回復一直沒有消息。
1月8日,記者再次聯系上錢先生,身在廣東的他表示,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已經大致調查清楚了。
撤了展 人散了
只好這么辦
經錢先生調查,金小姐買藥的攤位本屬于一個賣服裝的參展商,由于展會上生意較清淡,展商沒有告知主辦方就提前離開了展會,臨走前還將攤位轉租給了賣藥的。
雖然當初主辦方與參展商都簽訂過不得轉租的合同,但現在參展商已回老家,錢先生一時找不到賣藥的商家。于是錢先生決定,由他們公司先將貨款退給金小姐。
這起糾紛很“典型”
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旅游管理所副所長周玲強說,現在,臨時性的展銷會越來越多。由于欠缺專門的管理法規,在這類臨時性的展會中,存在不少弊端。金小姐遇到的這起展會糾紛,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典型性1:人員組織的零散性。由于這樣的展會都是臨時性的,參展商來自四面八方,所謂“行商坐賈”,商家參展完畢后就去了別的城市,很難取得聯系。
·典型性2:組織者招展能力參差不齊。能力強的組織者能招攬到大品牌參展,整個展會的商品質量和售后服務都能得到保障;能力弱的組織者只能招攬一些級別較低的商家,甚至是“垃圾貨”、“地攤貨”,必然會留下隱患。
·典型性3:產品經營過程中缺乏質量保障。這類臨時展會中,商品的銷售一般沒有售貨憑證,最多也就是一張收據,商品售出后,也欠缺完整的售后服務、保障系統。
專家建議:周玲強認為,想要解決展會糾紛,政府部門應盡早出臺健全的管理機制,例如,可采取三級責任制,確認展場提供者為第一責任人,展會組織者為第二責任人,參展商為第三責任人。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