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府為新疆服裝產業“開良方”
新疆作為紡織原料主產地,具有發展織布、服裝、家紡產品的天然優勢,但是在新疆的布料批發市場內銷售的大多卻是來自上海、江蘇的布料。那么,如何把手里握著的這塊寶,讓它發光發亮、造福民眾呢?
5月8日,在新疆愛勒塔記民族服裝有限公司,工人們正在廠房內工作
6月10日,記者從自治區人民政府了解到,近日下發的《關于加快發展新疆服裝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迎來我區服裝產業的春天。
《意見》中明確了兩個目標:到2015年,自治區服裝加工產業實現銷售收入超過100億元;到2020年,自治區服裝加工產業實現銷售收入超過300億元。為確保目標的實現,《意見》中總計提出了涉及企業投資發展、資金、人才等四大方面的22項政策措施,這為我區服裝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針對我區服裝產業中存在的“軟肋”和“短板”,《意見》開出了一個個“良方”。例如:針對我區一些服裝企業由于資金短缺,企業無法更新設備,擴大規模。《意見》中指出:對在我區新建總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的服裝生產項目或工商注冊在我區的國內服裝企業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項目竣工投產后,經審核,自治區財政按其生產或工藝設備(包括自制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限額為1000萬元。
針對目前企業用工缺口大,一線工人難招的現狀,《意見》指出:服裝企業招用大中專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大中專畢業生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補貼期限與勞動合同實際履行期限一致,最高不超過3年。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企業新招用新疆勞動者就業,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最長3年的50%的社會保險補貼。
稅收優惠方面也有一系列措施,如:對自治區境內的服裝企業,自2011年起,免征5年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5年房產稅和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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