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會計不相容職務有哪些?
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問題。
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系,并受其監督和制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必須貫徹不相容職務分工的原則,其內容包括:
①對每一項業務不能完全由一人經辦;
②錢、賬、物分管,例如,倉庫保管員負責原材料的收、發、存和管理工作,并負責登記原材料的數量,而相關的賬務處理則由會計人員負責;
③有健全嚴格的憑證制度。
一般情況下,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通常可以劃分為授權、簽發、核準、執行和記錄五個步驟。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分別實施或執行,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從而便于內部控制作用的發揮。概括而言,在單位內部應加以分離的主要不相容職務有:
①授權進行某項經濟業務和執行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有權決定或審批材料采購的人員不能同時兼任采購員職務。
②執行某些經濟業務和審核這些經濟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填寫銷貨發票的人員不能兼任審核人員。
③執行某項經濟業務和記錄該項業務的職務要分離,如銷貨人員不能同時兼任會計記賬工作。
④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對其進行記錄的職務要分離,如會計部門的出納員與記賬員要分離,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財產物資和核對實存數與賬存數的職務要分離。
⑥記錄明細賬和記錄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⑦登記日記賬和登記總賬的職務要分離。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