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工作中的“辯”與“辨”
辨,則不同,是為了穿透事物的表面現象直達本質,區別事實的真偽,辨后根據自己的價值觀進行判斷和選擇。
與同事商討工作,與客戶討論合作,向上級匯報工作,向下屬傳達工作,都少不了辯。否則別人就不能完整的理解我們,從而很可能產生誤解。因此,我們在有意無意之間,就養成了“辯”的習慣,提升了“辯”的能力。
首先,“辯”是一種工作方式。正如前面所說,我們與所有的工作對象打交道,都需要溝通交流,而溝通交流的很多內容,都是“辯”。
其次,“辯”是一種工作責任。辯不一定是辯解,而是為了充分了解工作的內涵,領導交派的工作一定要當面辯清楚,凡事都不辯就以為知道的人,結果都很糟糕,很大程度上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可以說,“辯”的好與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履行工作職責的優與劣。
還有,“辯”是一種工作藝術。試想,如果“辯”得多了,“辯”得狠了,就會有推脫之嫌。如果讓我們的同事、客戶、上級或者下屬產生了我們在推脫的想法,那就很糟糕了;不合時機去“辯”,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分庭抗禮、山頭主義、個人英雄,那就很不妙了;長篇累牘、滔滔不絕的“辯”,會被看成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那就讓人反感了;不同的交流對象,有不同的性格、風格,如果不做區分,盲目的用同一種腔調去“辯”,可能會事倍功半……凡此種種,不一而足。“辯”的目的是讓別人知道自己想說什么或者想做什么,在此前提下,就要充分考慮各種情況,采用更好的辦法去“辯”。
因此,“辯”是工作的必需,也是工作的技巧,值得每一個人去思考。其實我們的工作中不乏能辯、善辯之人,他們目光敏銳,言辭犀利,工作中也是英氣逼人,業績顯著,為上級所賞識,為下屬所敬畏,為大家所欽佩。但是,過頭了就是物極必反,一味的“辯”,就會產生問題。也就是說,有些情況下是不能“辯”的。
我們敬重的上司因為生氣而批評我們的時候,我們情深的同事因為誤解而指責我們的時候,稍微的“辯”一下未嘗不可,但是千萬不要為“辯”而“辯”,忌諱一針見血,能隔靴搔癢點到為止;而被某些當權者無端指責的時候,被某些好事者轉嫁責任的時候,針尖對麥芒的去“辯”則可能落入早已布好的陷阱,這時需要的恰恰不是辯,而是沉默,沉默是金;……這些時候,都不是“辯”的最好時機。
更有,企業和領導在某些時候自身也會有些無奈,我們也需要在理解和體諒的基礎上給予支持。這個時候,可能我們自己不得不面對和直視一些我們本不愿意看到的情形。若這種情況發生,首先要做的是厘清道理,尊重現實,進行明明白白的、高尚的妥協,不要從個人情感出發進行取舍,更不要為追求真理而施展能言善辯之技能。
能辯、善辯在很多時候是人生境界的展現。
“辯”又不同于“辨”,后者是在于挖掘問題的本質、尋找事物的規律,運用思想的同時進行“辯”論,“辨”的是是非曲直、是現象后面的本質,撥開烏云見青天。但是,“辯”的時候千萬要慎用“辨”,也就是說,很多時候,不要你搞清楚問題的實質,甚至要你做的事件本身就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你只管把事情領悟清楚去做好就行了,這個時候你用“辨”就很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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