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玩起來捉迷藏
一種將服裝商標變得更巧妙和舒適的風潮正悄然興起??p在衣領內側的大商標已經過時,更不要說那些繡在胸口的鱷魚和馬球標識了。設計師們發現,隱藏的logo反而會增添品牌價值。
52歲的Leah Missbach Day喜歡Balenciaga、Alexander Wang和Dries Van Noten等設計師品牌,可她不喜歡這些“品牌”貼著自己的皮膚。“我會把衣服的標簽剪掉,因為它們讓我的皮膚很癢,很不舒服。”她說,“我有滿滿一抽屜標簽。”
雖然服裝設計師和制造商通常都會在商標的設計和擺放位置上花上很多精力,但是顧客們卻很少領情。他們手持自己的縫紉小剪刀和拆線刀,孜孜不倦地拆掉一個又一個。你甚至能找到很多專門教讀者如何不留痕跡拆掉商標的網站。
但是最近,一種將服裝商標變得更巧妙和舒適的風潮正悄悄興起??p在衣領內側、有著明晃晃品牌Logo的大商標已經過時(更不要說那些繡在胸口的鱷魚和馬球標識了)。越來越多的設計師開始放低、甚至隱藏他們的品牌,這種做法反而增添了品牌價值,仿佛某種口耳相傳、人人都想加入的神秘俱樂部。
直接印在布料上的所謂“無痕商標”,以及透明的塑料商標也得到廣泛使用。這從某種程度上改變了衣服的外表和手感。
有些人拆除商標,因為不喜歡它們帶來的不適,比如Day女士;有些人則因為抗拒把別人的名字或者企業的Logo印在身上。還有一些人,認為標簽降低了衣服的美觀度,特別是當布料的材質比較輕薄透明,或是在衣領及腰際翻出來時。(最尷尬的莫過于某個陌生人,或者你的岳母上前來幫你把商標塞回去。){page_break}
56歲的Susan Fisher來自紐約,她常光顧的品牌有Donna Karan、Carolina Herrera和Jil Sander,她使用指甲剪來剪斷商標上的縫線,再用小鑷子清除線頭。“它們只會帶來煩惱,為什么要留著?”她說。“洗滌說明對我來說沒有用,出于謹慎,我把所有的衣服都送去干洗,而且只要穿著好看,我不在乎衣服的牌子。”
那些對自己的衣服碼數敏感的人也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剪掉標簽。27歲的活動策劃Rozlend Power住在休斯頓,曾在高級服裝店做店員,她說,人們常常因為衣服的實際碼數大過她們理想的數字而拆掉標簽。“這是人之常情,特別是衣服的碼數很不統一,品牌之間變化很大。比如我自己,我在Banana Republic穿XS,但在Betsey Johnson買的一件伴娘服卻足足有10號,幸好我不用天天穿那件衣服,不然我很可能會拆掉商標。”
生活在洛杉磯的市場顧問Zak Graff今年34歲,他說自己喜歡Zara這個牌子,因為其剪裁得體,又很合身。“但是那些商標讓我抓狂,總是有兩三英寸長,并且一個摞一個。”(任何在歐盟內銷售的衣服都必須附有成員國所有語言說明的標簽。)
Graff隨身攜帶拆線刀,以避免商標帶來的各種麻煩,“剪掉價格標簽,然后再把縫在衣服上的商標剪掉—這是我買新衣服以后的必備程序。”
但在去除商標前,他必須要看到它們。有些品牌,比如法國品牌Aigle,以及Elie Tahari、Josie Natori,最近幾年開始使用“透明商標”。這種商標用軟塑料制成,通??p在側縫上。“這主要是為了舒適度考慮。”加州時裝聯合會主席Ilse Metchek說,“但是這也反映出布料比塑料貴的事實,塑料不用鎖邊,剪一下就行了,多簡單。”
把商標燙印或者貼在衣服上的無痕商標出現于十年前,但近兩年愈發流行。“人們真的對商標有怨言,”Hanesbrands Inc.的副主席Rick Elmore說,“我們一次又一次聽到人們抱怨。”Hanesbrands Inc.是最早開始使用無痕商標的公司之一。
Nike、Adidas、Reebok和Puma等運動品牌都緊跟潮流,現在,很多大品牌也開始使用無痕商標,其中包括Banana Republic、J. Crew、Gap,Ann Taylor和H&M。
早先曾有投訴說,無痕商標在服裝經過幾次清洗后就會開裂脫色,現在,該技術有了改善。專門為零售品牌開發和制作商標的公司Avery Dennison Corporation的副主席Shawn Neville說:“數碼轉印更加精準,所以我們使用的墨水更少,商標與布料融為一體,不會像以前那樣有很重的塑料感,并且更柔軟。所以,更多的知名品牌開始使用無痕商標了。”
但是,根據著名街拍攝影師Scott Schuman的說法:無痕商標總會褪色的。“最后你只能把你的T恤翻過來穿”,他相信,商標很重要,體現了服裝的設計水平,甚至可以像有些藝術家的簽名一樣,讓服裝增色。更何況,那些帶有商標的古董衣總能賣到更好的價錢。“我們喜歡抱怨商標,但是我們都偷偷地愛它們。”他說。
非傳統的設計師品牌可被看做另一個特例。想想Martin Margiela的純白商標,Stella McCartney的金屬鏈,Peggy Jennings的蕾絲和Rick Owens的兩條灰色絲帶吧。{page_break}
Neiman Marcus的時尚總監Ken Downing說:“很多設計師對Logo不感冒,但是設計獨到的商標開啟了與消費者的一場新對話,商標像是一封來自‘內部’的密信。”
Owens認為自己的商標是一種藝術的表達:“在我所做的事情和對其有反應的人之間,架設一道個人化的、私密的聯絡橋梁,這對我來說很重要。”
連愛拆標簽的Graff先生都對自己的那套Burberry西裝“手下留情”,保留了品牌標志性的方格商標,因為他認為那是一個“獨特的設計元素”。
50歲的手袋設計師Marcia Sherrill住在紐約。她說,當自己穿上衣服前看到商標時,她感到某種“情感的紐帶”正在建立。她說,“看到Givenchy或者Yves Saint Laurent的商標,我意識到當年那個從Alabama來到大城市的小女孩,如今過得還不錯。”
當然,這些內心戲并不能阻止她用創可貼蒙住商標,以防刮到皮膚。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