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煙及高檔酒水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該辦法共30條。記者2月12日了解到,根據辦法規定,今后自治區接待單位應當依據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單位公函,安排接待任務(特殊情況下可依據電話記錄安排),無公函的不予接待。每一批次公務接待活動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辦法規定,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或者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報銷,參加會議人員住宿費按照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除受接待場所條件所限等特殊情況外,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安排接待用餐。
接待對象在15人以上的,按照規定標準安排自行用餐,15人以下或者不具備自行用餐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安排套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自行用餐、標準套餐和工作餐均以地方特色菜、家常菜為主,不得安排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禮品和紀念品等。
同時,公務接待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車輛數量,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警車,不得增加交通壓力,不得擾民。不得在機場、車站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嚴格控制陪同人數,不得層層多人陪同。接待單位安排的活動場所、活動項目和活動方式,應當尊重接待對象的意愿和要求,有利于公務活動開展。安排考察調研活動的,應當合理確定考察線路和考察點,不得走過場、搞形式主義甚至弄虛作假。不得將國家工作人員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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