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公文三大要素你知多少
公文的各要素分為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
公文版頭部分
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頭。版頭包括: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號、簽發人。
1.份號:公文印制份數的順序號,即將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級和保密期限:密級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對公文秘密等級時效規定的說明。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注。
3.緊急程度:是對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標注“特急”、“加急”;緊急電報分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發文機關標志:發文機關標識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發文機關制作公文時使用的、規范板式的文件版頭,通常稱“文頭”。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志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注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于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準上下居中排布。
5.發文字號:發文字號是發文機關按照發文順序編排的順序號。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后加“號”字。上行文的發文字號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后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6.簽發人:簽發人是在上報的公文中批準簽發的領導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由“簽發人”三字加全角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一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簽發人”三字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姓名用3號楷體字。如有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一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發文字號之下4 mm處居中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隔線。
公文主體部分
公文首頁紅色分隔線(不含)以下、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不含)以上的部分稱為主體。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附注、附件。
1.標題: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于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機關:編排于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后一個機關名稱后標全角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注方法同抄送機關。
3.正文: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于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4.附件說明: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后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后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5.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①加蓋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準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并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后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②不加蓋印章的公文: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于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并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余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③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的公文: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二字標注簽發人職務,以簽名章為準上下居中排布。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編排成文日期。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其余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依次向下編排,與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上下對齊;每行只編排一個機關的簽發人職務、簽名章;簽發人職務應當標注全稱。
簽名章一般用紅色。
④成文日期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⑤當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或簽發人簽名章、成文日期時,可以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決。
6.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圓括號編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應當另面編排,并在版記之前,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標題居中編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順序號和附件標題應當與附件說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編排公文的發文字號并在其后標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
公文版記部分
公文末頁首條分隔線以下、末條分隔線以上的部分稱為版記。包括: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
1.抄送機關:如有抄送機關,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編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號和抄送機關名稱,回行時與冒號后的首字對齊,最后一個抄送機關名稱后標句號。
如需把主送機關移至版記,除將“抄送”二字改為“主送”外,編排方法同抄送機關。既有主送機關又有抄送機關時,應當將主送機關置于抄送機關之上一行,之間不加分隔線。
2.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編排在末條分隔線之上,印發機關左空一字,印發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后加“印發”二字。
版記中如有其他要素,應當將其與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用一條細分隔線隔開。
3.頁碼:一般用4號半角宋體阿拉伯數字,編排在公文版心下邊緣之下,數字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上距版心下邊緣7 mm。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記頁前有空白頁的,空白頁和版記頁均不編排頁碼。公文的附件與正文一起裝訂時,頁碼應當連續編排。
4.版記中的分隔線:版記中的分隔線與版心等寬,首條分隔線和末條分隔線用粗線(推薦高度為0. 35 mm),中間的分隔線用細線(推薦高度為0. 25 mm)。首條分隔線位于版記中第一個要素之上,末條分隔線與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邊緣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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