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再現商標注冊“連環計”
2013年11月,曾對商標注冊騙局進行過報道。近日又有一名石家莊市民和一名邢臺市民落入同樣的陷阱。專家提醒,認清代理機構的資質,謹防被騙。
事件
蹊蹺電話拉入陷阱
段先生經營著一家壓鑄廠,有自己的產品網站。2013年下半年起,他頻繁地接到電話,詢問其是否注冊商標。在今年3月12日10時,段先生又接到一家石家莊代理機構的電話,稱他的公司名稱已被該機構保護,問他是否注冊商標。
段先生并無注冊商標的打算,所以果斷回絕。兩小時后,他接到顯示為山東地區的電話,對方怒斥段先生保護其商標名稱,要求段先生撤下,并稱否則將起訴他。3小時后,段先生又接到一個自稱是北京商標局工作人員的電話,稱有人投訴他侵犯商標版權:“若在18點之前不注冊的話,商標就沒了。”
一個小時后,之前聯系過段先生的代理機構打來電話,問他是否要注冊商標。段先生擔心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情急之下就答應了。根據代理機構的電話提示,段先生當天下午把2400元錢打到其銀行賬號里。
第二天,段先生又接到山東地區的電話,對方要求他撤銷掉之前注冊的商標,否則將直接申請版權登記,并起訴他侵權。段先生隨后向代理機構咨詢了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的關系,代理機構的人說,版權登記后,就相當于默認了注冊商標,能保護商標版權。于是段先生又給這家代理機構打過去12800元,委托其辦理版權登記業務。雙方通過傳真簽訂了合同。合同上表示,商標注冊證書在一個月內申請下來,版權登記證書在3個月內下來。
事后,段先生再也沒有收到任何商標注冊代理機構的電話和侵權電話。但他感覺事有蹊蹺,找到代理公司要求退款,代理公司稱正在辦理商標注冊申請,不能退款。
類似騙局多次上演
近日邢臺的市民劉先生(化名)也說自己遇到了類似情況,涉及的代理機構與段先生所遇到的為同一家。
4月10日,劉先生在接到該代理機構打來的若干個電話后,支付給該代理機構16000元,事后感到被騙,第二天來到石家莊市找到該代理機構,要求退款。“剛開始該代理公司無論如何都不承認上述事實,”劉先生向其作出聲明,若不退錢便報警,“這家公司表示,可以退部分錢,但必須與其簽立一項保密協議,否則分文不退。”劉先生說,協議規定劉先生必須保證此事不能讓第三方知道,否則,劉先生“須向該代理機構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專家
商標注冊與版權登記獨立
版權登記后會默認商標注冊么?二者之間又是什么關系呢?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河北省商標協會專家委員會李主任。
李主任介紹,無論是商標注冊還是版權登記,都以申請日期優先為標準。如果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就相同或類似商品注冊的問題,以注冊商標的申請日期為準,誰先申請,誰優先注冊商標。如果申請日期相同,則誰先使用商標,誰優先注冊。如果同日期申請,而申請人都無法提供優先使用商標證明的情況下,則會由商標局組織抽簽,申請人擲骰子決定抽簽次序,公證處進行公證,決定出最終的商標注冊申請人。
對于段先生遇到的情況,李主任稱,商標注冊與版權登記是各自獨立的。不同申請人可就同一文字、圖形分別申請商標和版權登記,不存在沖突和矛盾。如有人不同意,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李主任介紹,由于商標注冊程序復雜,很多申請人都找到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業務,因此涌現出很多代理機構,且水平不一,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需要認清代理機構的資質,謹防被騙。
律師
一年接到幾十起類似案件
隨后記者聯系了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的趙虎律師。趙虎稱,其所在事務所一年內接到過幾十件相似的案件咨詢,可以斷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團伙詐騙,范圍涉及北京、山東地區和石家莊。
趙虎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即有版權。“商標版權登記不會影響商標注冊,北京商標局是被動受理業務,不會主動聯系商標注冊申請人的。”趙虎說,“商標注冊申請提交后,申請人一個月內只能收到商標局的商標受理通知書,注冊申請未必能夠批準,流程繁瑣,更不可能一個月收到商標注冊證!”
趙虎建議,當事人被騙后應及時報警,商標注冊申請人在辦理業務之前,要盡量咨詢行業資深律師,征詢意見。
針對劉先生的情況,河北樹仁律師事務所的郭會廣認為,該代理機構與劉先生簽訂的“保密協議”是無效的,因為該協議是為了掩蓋該代理公司的犯罪事實。“該代理機構詐騙受害人,其本身已構成了刑事犯罪,在違法的基礎上簽立掩蓋犯罪事實的保密協議是無效的。”
警方
建議發現后立即報警
石家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的李警官提醒市民,在接到自稱代理公司的電話后,首先應到當地工商局核實代理公司的真實性。如果上當受騙,當事人應及時向案發地派出所報警,向當地警方講明案發經過,全力協助警方調查取證,早日抓獲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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