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規范公務支出制度建設 開會培訓禁用高檔套房
湖南省規范公務支出新的制度體系將從7月1日起實施,新制度明確要求從源頭規范公務支出行為和經費管理。省直機關實行公務活動事前審批,包括出差、開會、培訓、出國等,都必須事前嚴格審批,不允許搞“先斬后奏”,并明確一系列的禁止性規定,如在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嚴禁安排高檔套房、上高檔菜肴、上煙酒、會餐或宴請,嚴禁發紀念品、游玩、購固定資產,嚴禁套取經費、設“小金庫”等。
昨日,湖南省召開規范公務支出制度建設新聞發布會,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石建輝就省直機關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因公出國費和短期出國培訓費等公務支出的制度建設情況進行新聞發布。
近幾年來,湖南就規范公務支出管理,出臺過一系列制度,對規范公務活動、節約行政成本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物價水平的變化,一些制度與實際情況已經不相適應。一些單位在公務活動審批上不太嚴格,有的將出差搞成變相旅游,將出國變成一種待遇,超標準、超范圍報銷時有發生,存在公務支出浪費、轉嫁、隱匿、會計信息失真現象。
為了從源頭上規范公務支出管理,省財政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會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外僑辦等部門出臺五個管理辦法,既有對老辦法的修訂,如新的差旅費管理辦法;也有整合多項類似管理辦法后出臺的新辦法,如會議費管理辦法;還有的是首次制定的新辦法,填補了制度空白,如培訓費管理辦法。至此,省本級規范公務支出的制度體系已基本建立。
工作人員到省外出差,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分級別住宿費限額標準。到省內出差,按每人每天省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800元、廳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450元、其余人員33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包干補助。省外出差,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伙食補助費標準;省內出差,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包干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出差人員自帶公務交通工具的,不予補助市內交通費。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按規定標準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在外地工作期間,由所在單位按每人每個工作日省內30元、省外40元的標準發放伙食補助費。在省內工作期間不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在省外工作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