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級領導間的有效協同
與同級領導相處不易,若想做到雙方皆贏更不容易。與同級領導相處,大體可以分為這樣幾種模式:一是我輸你贏,即我不好,你好;二是我贏你輸,即我好,你不好;三是雙方皆輸,即我不好,你也不好;四是雙方皆贏,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五是雙方皆贏,否則作罷,即希望我好你也好,如果辦不到,那就放棄。
做到雙贏確實不容易,但只有這樣的選擇才合乎人性、合乎規律、合乎自我實現的需要,也合乎市場經濟所決定的現代社會關系法則。盡管市場經濟是競爭性的經濟,確實存在著優勝劣汰、冷酷無情的一面,但生活的本質、人際關系的本質并不是競爭的,而是以相互依存為根本的。在事業上的成功,都是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堅持雙方皆贏的方針的結果。損人利己者雖然一時得逞,但只能是一時,從長遠來看,因小失大,還是要失敗的。
因此,在現代社會中,我們應該提倡“吳越同舟”,而不是“鷸蚌相爭”。其實,“鷸蚌相爭”的事情在同級領導之間也不少見,但不論是我贏你輸,還是雙方皆輸,對于處理相互關系,樹立信譽和形象都很不利。相反,“吳越同舟”在同級間就是一種明智的競爭策略,既是對手又是朋友的最佳選擇,而且也體現了公共關系的意識。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與同級友好相處、公平競爭,避免傷害對方而招致對方的暗算;另一方面,這種真誠友善、團結合作的態度還可以優化企業的形象和聲譽,爭取到更多外部公眾的認可。
所謂配合,就是同級領導者的協同合作。協同論告訴我們,協同導致有序,無協同導致無序。任何一個系統內部的結合能力都來自系統內部各個元素之間的協同作用。同一組織的領導群體也是如此,它表現的大量、明顯的內容是協作與合作。它的團結、穩定、有序就是來自各個領導個體的協同作用。如果同級領導成員親密合作、協同一致、互相學習、共揚所長、互補所短,就會形成合力,共同作用于組織的總目標。
而設置障礙,則是一種消極的明爭暗斗的表現,實質上是一種內耗,它使同級領導之間互相干擾、互相沖突、互相抵消,從而使整體目標無法實現。因此,同一組織內的同級領導之間,大家的分管工作雖然各有其相對獨立性,但都必須為組織的總目標服務,并且在實現這總目標的過程中要進行合作,以達到本組織的同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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