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成效顯著
7月22日,國家工商總局組織23家中央媒體來到重慶,就重慶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進展、經驗進行了座談和實地采訪。對此,華龍網記者將重慶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重點內容進行了梳理與回顧。
改革一: 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3萬元等限制
在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中,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降低注冊資本金限額是改革的首項內容。這項改革大大降低了注冊資本的門檻,讓更多創業者得以邁入創業大門。
在市工商局發布的《重慶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同時,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同時,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由股東(發起人)自行申報注冊資本,在公司章程中約定各自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等,無需再提交驗資報告。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繳納情況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示,股東(發起人)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改革二: 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制度
改革的內容不僅降低了市場主體的準入“門檻”,也通過簡化手續,減輕了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些負擔。
《實施方案》中規定,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企業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年度報告的信息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等依法應當公示的內容。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部門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進行抽查,對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依法予以處罰,并將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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