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經理銷售存誤導 收益浮動稱保收益
近期,較高收益銀行理財管理計劃產品成為一些銀行推薦的重點。這類產品的收益其實是浮動的,其投資標的的風險也不低,購買時需留意。
記者走訪多家銀行還發現,一些銀行員工在推銷此類產品時存在對客戶保證收益等誤導。
在傳統銀行理財產品收益徘徊在5%上下時,號稱有近5.8%收益的銀行理財管理計劃產品成為一些銀行推薦的重點。記者了解到,這類產品的收益其實是浮動的,并不能保證收益,同時其投資標的的風險也不低;而部分銷售人員在向客戶推薦產品時還存在誤導行為。
專家認為,這類產品有望打破銀行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理財師建議,購買此類產品,投資者首先需要對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有正確的認識,其次要注意及時操作以止損或止盈。
現象:理財經理銷售存誤導
“這幾天,銀行多次推薦了一款像基金那樣凈值型的理財產品,說可達5.8%的年化收益率,”一家股份制銀行的VIP客戶劉小姐告訴記者,“我問了理財經理,她說不是基金,不知道這種產品靠譜嗎?”
記者了解到,劉小姐所說的產品實際上是銀行理財管理計劃產品,其收益是浮動的以凈值形式公布。采取基金運作方式,一定時間(每月、每季度)可開放申贖一次。
據了解,去年10月,首批11家銀行獲批試點這種理財管理計劃產品,而近期有消息稱這一試點有望擴大,從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擴大至城商行。
以劉小姐所說產品為例,其成立于2013年10月21日,期限為兩年,每隔一個月開放允許客戶預約申購與贖回,主要投資方向及比例為: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有價證券,占比33%;理財直接融資工具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標準化金融投資工具,占比67%。
根據銀行公開披露的信息,這款產品最近一個月(7月11日~8月12日)的7日年化收益均值為5.75%。“理財經理說,未來也不會低于這個收益,在5.8%上下。”劉小姐稱。
事實上,業內人士表示,這款產品的收益是浮動的,和基金產品一樣,是不能保證預期收益的。如果投資者被告知可保證收益,那肯定是銷售人員的誤導行為。
記者走訪多家銀行也發行,一些銀行員工在推銷此類產品時存在保證收益等誤導,“盡管合同上不會寫,但私下告訴您這個收益都是可以實現的。”多位員工都曾這樣表示。
業內人士:打破剛性兌付推動資產管理本質回歸
“從2008年末的不足萬億元到2014年6月末的近13萬億元,銀行理財市場已發展了十年之久,但其法律關系一直未被厘清,到底是委托代理關系、資產負債關系還是信托關系一直是市場爭議的焦點。”普益財富研究員方瑞指出,回顧近兩年來的監管動作,從2013年8號文對非標資產的規范,到銀行理財管理計劃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的試點,再到獨立的理財事業部制改革,直到近段商業銀行法的啟動修訂,都為銀行理財業務指明了關鍵發展方向——回歸資產管理本質。
“國內大部分投資者把理財當做類存款,因此一旦出現兌付危機,投資者就會抗議。”一位資深理財師表示,“當然,這和部分銷售人員的誤導行為有關系。”
“只有回歸資產管理本質,銀行理財產品才有可能打破剛性兌付文化。”方瑞進一步分析表示,回歸資產管理本質后,銀行與投資者之間為受托人與委托人的關系,從而打破目前“類存款”產品下的資產負債關系,風險和收益都應歸投資者所有,因此投資者在承擔風險的情況下理應獲得更高的風險溢價。參照國內外較為成熟的模式,基金化運作、結構性投資將是銀行理財產品回歸資產管理本質的出路。
投資提醒:理財管理計劃產品或需及時申贖
上述研究員認為,相比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銀行理財管理計劃產品有四大不同。
第一,投資資產方面。為了便于產品估值,銀行理財管理計劃所投資的資產除原有的債券以及貨幣市場工具以外,增加了理財直接融資工具,且絕大部分計劃用理財直接融資工具替代了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中的各類非標準化債權資產。
第二,投資期限方面。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以封閉式運作,且存續期限多在1年之內,如1個月、3個月或者6個月,而銀行理財管理計劃存續期普遍超過1年,如2年或者3年,但其以開放式運作,一般每月或每季度開放一次。
第三,投資收益方面。銀行理財管理計劃摒除了預期收益率形式下的剛性兌付做法,轉而對所投資資產進行定期估值形成產品凈值,投資者于開放日以凈值申購或贖回理財管理計劃,由于凈值存在波動性,因此投資者獲得的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此外,費用收取方面,銀行理財管理計劃的費用名目在銷售費、托管費、管理費的基礎上,增加了贖回費。
理財師表示,由于這類產品投資標的主要為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形式上是標準化產品,投向是類似銀行理財非標資產),因此風險并不低。投資者需要對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有正確的認識,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其次,這類產品每月或每季度都可申贖,投資者要注意及時操作以止損或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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